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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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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4-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24年8月7日

报告送出日:2024年8月15日

一、重要提示

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16号)批准募集,《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20年5月15日生效并正式运作。基金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7月29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7月29日,自2024年7月30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16号)注册,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0年5月15日正式生效,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99,864,093.60份,其中认购利息折合44,998.94份。

自2020年5月15日至 2024 年7月29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7月30日发布的《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截至2024年7月29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款。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7月29日,自 2024年7月3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4.1 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7月2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24年7月2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总份额5,167,725.31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0757元,A类基金份额1,392,690.07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0638元,C类基金份额3,775,035.24份。

4.2 清算损益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其他费用为支付的账户维护费及银行汇划费。

五、清算事项说明

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5.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7,977.57元(含应计利息54.21元);清算期间净流入人民币5,423,898.56元, 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481,876.13元(含应计利息428.18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38,885.87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本金和应计利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6个工作日对结算备付金进行调整,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预计于2024年9月23日收回;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14,557.32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出保证金本金和应计利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2个工作日对存出保证金进行调整,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应计利息预计于2024年9月23日收回;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0.02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收到;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余额为人民币5,459,081.77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收到;

5.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余额为人民币1,314.75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余额为人民币438.25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余额为人民币957.72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21.62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53,896.61元,包括应付交易费、预提清算律师费、 预提清算审计费、预提信息披露费、预提账户维护费。其中:

1)应付交易费为人民币364.20元,均为应付佣金,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2)预提清算律师费为人民币10,000.00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3)预提清算审计费为人民币10,000.00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4)预提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30,601.09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5)预提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2,931.32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5.4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止本基金清算期结束日2024年8月5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5,514,025.80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4年8月6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2024年8月14日)的归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最终支付清算款金额以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该款项将于2024年8月15日由基金托管户划出。

为加快清盘速度,清盘过程中的冻结资产(包括未到账的利息等款项)由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各项利息及费用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5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6.1、备查文件目录

(1)《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年8月7日

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4年7月30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4年8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5597)咨询。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