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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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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选举程诚女士、文琼尧女士、汪本法先生、胡鹏女士、姚迪女士、徐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程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文琼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汪本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胡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姚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徐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选举马长安先生、张华平先生、张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马长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张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张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长安先生、张华平先生、张璇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独立董事的工作性质,结合当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平均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确定为每人每年7万元人民币(含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3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现拟选举董庆先生、蔡传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董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蔡传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37.5元。截至2011年2月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03,963,407.5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933,310.00元;(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应置换募集资金 39,186,500.00 元,由于已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 4,253,190.00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际置换募集资金为 34,933,310.00 元);于2011年度起至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03,828,837.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4,570.50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7,171,475.59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5,474,507.14元,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重新修订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11年3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五里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中国银行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5月及2013年9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蚌埠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止目前,除中信银行蚌埠分行、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外,其他账户随着相关募投项目的结束已注销。

上述所有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一)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与募集资金使用余额差异0.50元,系为了避免募集资金账户休眠,向募集资金账户转入金额所致。

三、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等,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591.33万元。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的信用减值测试,公司应收款项2024年半年度共计提坏账准备5,685.15万元。

(二)存货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1,906.1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591.33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8.25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选举程诚女士、文琼尧女士、汪本法先生、胡鹏女士、姚迪女士、徐敏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选举马长安先生、张华平先生、张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其中张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诚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办公室办事员、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公司党总支委员、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安徽省农资流通协会会长,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诚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股份,90,154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文琼尧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辉隆集团瑞丰化肥有限公司会计、主办会计、财务经理,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党支部委员、财务部常务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常务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司披露日,文琼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汪本法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专学历。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全椒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安徽省供销社科技工贸公司员工,农药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河南辉隆农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瑞美福植物保护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安徽辉隆集团银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湖北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瑞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辉隆瑞美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党总支委员、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徽瑞美福农化农服集团总裁,安徽辉隆集团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董事长,辉隆瑞美丰(广州)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甘肃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帝元全银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本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股份,105,179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胡鹏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2002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农资公司财务部会计,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委派财务经理,安徽辉隆集团瑞丰化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安徽辉隆集团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常务副经理、经理、党总支委员,总经理助理,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德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瑞美丰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股份,90,154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姚迪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2011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助理,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安徽海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党支部委员、投资部常务副经理,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常务副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投资管理部经理,安徽省棉麻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徽和合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司披露日,姚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徐敏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07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辉隆集团公司证券部员工、经理助理,辉隆股份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安徽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共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支部委员会书记、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经理,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委会委员,合肥海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6,000股股份,75,128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长安先生: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师,中共党员。1977 年参加工作,历任淮北三矿中学教师、淮北煤师院办公室秘书、副主任、总务处长兼后勤机关总支书记、后勤基建处长、安徽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天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金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合肥瑞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长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张华平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1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历任合肥市邮政局员工,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巨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亿达(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华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张璇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参加工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兼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拟选举董庆先生、蔡传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庆先生: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农资公司财务部职员,郑州瑞美福农化有限公司和安徽辉隆集团新力化工有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农仁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审计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党总支委员,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监事,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委会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8,050股股份,105,179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蔡传永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统计师、经济师。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农资公司统计信息科统计员、复合肥部副经理、进出口部副经理,辉隆集团泰嘉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甘宁公司副总经理,东华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综合业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纪委委员、监事、企管项目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传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股份,75,128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逐项表决,应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应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四)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4年8月28日、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徐敏、袁静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二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议案三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个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24年8月2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4年8月2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