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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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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7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7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4年8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7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上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或“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现金管理事项所履行的审议批准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含)。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5.9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不超过2.5亿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3.4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三)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四)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通过。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注:其中2亿理财报告期内未赎回,理财到期后于2024年7月12日已赎回。

首都在线账户634149106于2023年3月27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对公“流动利D”现金管理服务协议》,该协议于2024年3月27日到期。2024年4月2日该账户与民生银行续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符合增值服务条件的资金,计入增值本金并计算增值利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200,883.28元,账户余额 6,965,434.79元。

首都在线账户644397265于2024年4月11日与民生银行签署《对公“流动利D”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符合增值服务条件的资金,计入增值本金并计算增值利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113,234.97元,账户余额 7,755,429.41元。

首都在线于2022年4月1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息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40,574.10元,账户余额22,074,246.05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制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有的现金管理事项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前述决议,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子公司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与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增利易存款协议》,每日将银行账户中的资金留存一定金额后按照存款比例转存为相应定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 8777.22元,账户余额0.00元。

首都在线于2020年3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该协议于2024年5月15日到期。2024年6月17日该账户与招行签署《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25,421.93元,账户余额为169,529.87元。

子公司北京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宽志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续签订《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分别为6,824.55元、21,929.33元,账户余额分别为547,846.28元、2,173,047.16元。

首都在线和子公司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云时代”)于2023年4月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合同》,该协议于2024年4月3日到期。首都在线和乾云时代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17日与招商银行续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分别为8,093.92元、4,193.32元,账户余额分别为259,575.05元、159,593.09元。

首都在线于2022年4月1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息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2,362.27元,账户余额37,459.97元。

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续签订《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2,259.01元,账户余额为660,642.18元。

首都在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续签订《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13,968.98元,账户余额为5,533,346.06元。

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云祥”)于2023年10月2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续签订《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6,806.87元,账户余额为10,735.22元。

首都在线和子公司乾云时代、中瑞云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7日、2023年8月2日、2023年5月18日续签订《对公“流动利D”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其中首都在线、中瑞云祥的协议在2024年5月到期。并分别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3日续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符合增值服务条件的资金,计入增值本金并计算增值利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分别为31,157.01元、14,329.17元、48,935.53元。账户余额分别为7,807,835.05元、3,497,230.74元、11,853,152.36元。

首都在线于2023年5月12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续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息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19,403.13元,账户余额95,778.86元。

首都在线于2022年12月2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息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6,845.33元,账户余额239,220.35元。

北京中嘉和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嘉和信”)于2022年8月2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对公智能通知存款开办申请书》于2023年8月23日到期。并于2023年8月25日续签订《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39,905.95元,账户余额为15,739,908.27元。

中嘉和信于2023年5月6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对公“流动利D”现金管理服务协议》,该协议于2024年5月6日到。2024年5月23日,该账户与民生银行续签订《对公“流动利D”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符合增值服务条件的资金,计入增值本金并计算增值利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分别为184,517.86元。账户余额为21,082,540.65元。

中嘉和信于2023年12月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普通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符合增值服务条件的资金,计入增值本金并计算增值利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益分别为237,100.68元。账户余额分别为27,409,238.99元。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有的现金管理事项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在保证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都会经过严格的评估和筛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现金管理产品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7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耿建新先生、郑纬民先生、梁清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耿建新先生、郑纬民先生、梁清华女士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为至2025年2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耿建新先生、郑纬民先生、梁清华女士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离任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耿建新先生、郑纬民先生、梁清华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建新先生、郑纬民先生、梁清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耿建新先生、郑纬民先生、梁清华女士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颉先生、石静霞女士、赵西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信息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静霞女士、赵西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李颉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颉先生、石静霞女士、赵西卜先生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颉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日本居留权,日本国立电气通信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至2018年曾任日本筑波大学(日本超级国际化大学计划A类顶尖校)系统信息学部教授、担任了信息系统学科负责人和软件系统学科负责人。2018年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讲席教授)。国家特聘专家、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李颉先生担任IEEE通信学会大数据委员会创始主席、IEEE大数据技术委员会共同主席、IEEE大数据标准委员会成员、IEEE Trans on Cloud Computing、IEEE Trans on Big Data、IEEE Trans on Vehicular Technology、IEEE IoT Journal、IEEE Access Journal、IEEE Network Magazine、计算机教育等多个国内外学术期刊编委。

截至目前,李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石静霞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至2021年曾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2021年至今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讲席教授。目前石静霞女士担任世界银行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调解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第七届、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办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美国破产学会国际委员、财政部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北京市破产法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大韩国际商事仲裁院、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在册仲裁员。

截至目前,石静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西卜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至2000年曾任南京熊猫电子集团博士流动站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1985年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6年获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名家”、2017年获教育部颁发的“宝钢优秀教师奖”、2018年获北京市政府颁发的“高等教育成果一等奖”、2019年获教育部颁发的“高等教育成果一等奖”。

截至目前,赵西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7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

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云祥”)、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云时代”)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中瑞云祥和乾云时代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瑞云祥拟分别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乾云时代拟向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以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约定为准,起始日期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瑞云祥及乾云时代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0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8号院1号楼5层603

法定代表人:曲鹏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中瑞云祥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执行人情况:经核查,中瑞云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8日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一层102室

法定代表人:曲宁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乾云时代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执行人情况:经核查,乾云时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一、担保协议二

1、担保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范围、期限:鉴于经营发展需要,中瑞云祥拟分别向北京银行、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以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约定为准,起始日期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5、是否提供反担保: 否。

(二)担保协议三

1、担保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范围、期限:鉴于经营发展需要,乾云时代拟向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以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约定为准,起始日期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各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5、是否提供反担保: 否。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通过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瑞云祥和乾云时代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中瑞云祥和乾云时代的健康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中瑞云祥和乾云时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中瑞云祥和乾云时代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有关担保行为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董事会认为:中瑞云祥和乾云时代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8月5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项下产生的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18.00万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近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为27,218.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81%。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77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

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产业投资基金历史投资及进展概述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或“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南京和润至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润至成”)发起设立的南京和润数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润基金”)的基金份额。和润基金总规模10,005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购人民币5,000万元,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科技”)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购人民币3,000万元,北京安润时光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润时光”) 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购2,000万元,和润至成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购5万元。

2023年7月18日,公司与天阳科技签署了《南京和润数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和润基金1,000万元的份额以0元对价转让给天阳科技,和润基金的其他相关合伙人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安润时光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签署了《南京和润数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安润时光拟将其所持有的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和润基金1,000万元的份额以0元对价转让给国能日新,公司及和润基金的其他相关合伙人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国能日新入伙,成为合伙企业的新有限合伙人。同日,和润基金的全体合伙人签署了新的《南京和润数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23年8月2日,和润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023年8月14日,和润基金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芜湖首云算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和润基金投资芜湖首云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首云”),投资方式为:以0元受让和润至成持有的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芜湖首云99.99%的股权,并承担对应的实缴义务。转让完成后,和润基金持有芜湖首云99.99%的股权,和润至成持有芜湖首云0.01%的股权。

2023年11月6日,和润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024年1月26日,和润基金投资的芜湖首云收到了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芜湖首云算力科技有限公司芜湖首云全球算力调度研发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皖发改能评〔2024〕24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2023年7月19日、2023年8月15日、2023年11月9日、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部分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关于放弃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暨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本次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投资规划安排,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值得买”)受让安润时光持有的和润基金份额9.9950%(对应的出资额为1,000万元,实际缴纳200万元),值得买新增为和润基金有限合伙人,安润时光退出,公司同意放弃该基金份额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同意与和润基金的各合伙人签署新的合伙协议。

公司本次放弃权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安润时光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1575793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天津紫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聂攀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广源闸5号6层6575

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文化用品、日用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说明:安润时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

失信执行人情况:经核查,安润时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实际控制人:隋国栋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3号楼33层3801

法定代表人:隋国栋

注册资本:19885.524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11-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85840012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摄影扩印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钟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经纪;食品销售;基础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股权结构:

根据值得买已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其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值得买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经查询,值得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和润数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经营场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东坝信息新材料产业园2676号

3、投资方向: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10,005万元人民币,全部为货币出资。

5、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6、本次变更后,基金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原则经共同协商确定,由于转让方已实缴出资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200万元人民币。本次份额转让完成后,后续800万元的实缴义务由受让方履行。

本次交易安排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七、本次放弃权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基金份额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整体投资规划安排及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方面的考虑。若公司不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公司对和润基金的出资额将增加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3%。本次产业投资基金引入新合伙人,有利于产业投资基金的后续运作。

本次放弃权利,不会导致公司持有的和润基金份额比例发生变化,亦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议审议。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放弃本次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优先购买权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及经营规划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放弃本次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经营方针,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优先购买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放弃本次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优先购买权,是基于自身资金安排和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的考虑,不会导致公司持有和润基金的份额比例发生变化,亦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同意本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的相关事宜。

九、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78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9月2日(周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日(周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7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下转1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