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09 公司简称:禾丰股份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
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追加被担保对象名称:四平禾丰食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 本次追加9,000万元预计担保额度,追加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变更为350,939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年度担保基本情况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丰股份”)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41,939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192,864万元额度内为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在149,075万元额度内为下属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料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2024年4月19日)起一年内。
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8)、《禾丰股份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025)、《禾丰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4)、《禾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禾丰股份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2024-043)、《禾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6)。
(二)本次追加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地支持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本次追加9,000万元预计担保额度,并追加子公司四平禾丰食品有限公司为被担保对象。追加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为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939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本次追加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1,864万元额度内为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5,864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76,000万元。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具体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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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下属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担保
公司拟在149,075万元额度内为下属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料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2024-043)、《禾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6)。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2024年4月19日)起一年内。
(三)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追加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追加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表。被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追加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并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追加9,000万元预计担保额度,并追加子公司四平禾丰食品有限公司为被担保对象,有助于进一步推进上述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对四平禾丰食品有限公司拥有控制权,能对其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进行有效管控,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7月30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6.54亿元,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3%。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表:本次追加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指标(未审计)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公司综合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金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禾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三、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日
至2024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427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24-88081409
2、传真:024-88082333
3、联系人:赵先生
4、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427室
5、邮政编码:110164
6、电子信箱:hfmy@wellhope.co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骁,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松贺,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元元,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部从事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骁,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松贺、张元元,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系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减少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5月,2000年7月联合组建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经江苏省财政厅审批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服务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无异议。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与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11.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988.35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4月28日到位,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2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3,293.9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于2022年5月分别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3,293.97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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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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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凤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禾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采取了有效的管理和充分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