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01 公司简称:三达膜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五、“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4-038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本公司”)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保荐机构”)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3,47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42.09元。截至2019年11月12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47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63,221,611.38元后,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长江证券保荐机构划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0,940,588.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4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27.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404.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具体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如下:

(1)2019年11月13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海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杏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江头支行”)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870188000064276)、在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902591610588)、在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50100100360978)、在兴业银行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40100100348347)、在中国银行杏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278339766)、在农业银行江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355001040039322)。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因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加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陕西延安变更到新加坡,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同时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向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2021年5月29日,本公司与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NRA182-302-310-9),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8月4日,本公司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在新加坡大华银行新设账户(以下简称“大华银行新加坡分行”,账号:349-334-760-6),该账户用于配合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号:NRA182-302-310-9)同名划转该项目费用的收款账户。

(3)因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建设“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孝感募投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许昌募投项目”),公司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50100100360978)不变。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4)因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建设“孝感募投项目”和“许昌募投项目”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宿松募投项目”),公司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50100100360978)不变。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5)因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建设“孝感募投项目”、“许昌募投项目”和“宿松募投项目”后余下的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4万支卷式膜组件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卷膜生产线募投项目”),公司与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厦门分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050078801500001700)。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6)因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取消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白城募投项目”)、“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定陶募投项目”)和“巨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巨野募投项目”)三个新增的募投项目,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4901012900186827)、在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50100100749672)、在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2000665013001296240)。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7)因募投项目“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梅河口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将该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到专用的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厦门分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379001040059488)。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8)因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取消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白城募投项目”“定陶募投项目”和“巨野募投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后,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洮南市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洮南募投项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鹭江支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鹭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0022619200050404)。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9)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拟将原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银行账号:52870188000064276)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管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厦门分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2000665013001416615)。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10)因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2年5月10日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925544),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已于2022年9月26日完成股份回购计划,证券账户剩余资金均已转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兴业银行海沧支行账户已于2021年2月5日注销。

注2:农业银行江头支行账户已于2023年7月26日注销。

注3: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534.55万元,大华银行新加坡分行账户余额为折合人民币25.77万元(新币4.88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27.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三达膜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566,313.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50,880.00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117,193.00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16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于2019年9月通过自有资金投入的滤芯车间水井费人民币25,317.00元,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直接关系,不应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归还了前述募集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19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2)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3)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4)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5)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每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41,574.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8,492,314.24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3)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9,379,264.12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4)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7,765.0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加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并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拟以“新加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向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2021年5月28日,公司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在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开设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NRA182-302-310-9)。2021年8月4日,本公司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在新加坡大华银行新设账户(账号:349-334-760-6),该账户用于配合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号:NRA182-302-310-9)同名划转该项目费用的收款账户。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划转均已完成。截至2024年6月30日,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534.55万元,大华银行新加坡分行账户余额为折合人民币25.77万元(新币4.88万元)。

(2)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加坡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加坡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及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9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新加坡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3)公司在兴业银行海沧支行开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40100100348347),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及孳息扣减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1,944,039.68元已经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2021年2月5日注销。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1,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89,741.23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2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7月26日注销。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2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4)。

2022年9月26日,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67,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3,880,000.00股的比例为0.55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4.85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人民币12.45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14.4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8,044.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孝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孝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146.05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孝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2023年4月19日,以孝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2)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76.63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年7月25日,以许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3)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宿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宿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31.05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宿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2023年9月21日,以宿松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4)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713.33万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监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截至2024年6月30日,梅河口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957.50万元(含利息收入)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储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管。

(5)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128.20万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留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加坡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139.90万元(含利息收入)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留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拟将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进行变更,其中延期的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拟变更的募投项目投向公司的水务投资运营业务,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2)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建设“孝感募投项目”和“许昌募投项目”。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本次拟变更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250.00万元,预计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750.00万元,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3)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用地无法如期取得,同意公司取消实施该募投项目。取消实施该募投项目后,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视情况而定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投资,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按期归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4)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建设“孝感募投项目”和“许昌募投项目”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宿松募投项目”。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前次变更“孝感募投项目”和“许昌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250.00万元,本次拟变更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257.84万元,预计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2.16万元,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5)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取消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白城募投项目”“定陶募投项目”和“巨野募投项目”三个新增的募投项目。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取消后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4,373.87万元(其中含利息为人民币4,379.95万元),本次拟变更的三个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337.94万元,预计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035.93万元,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6)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建设“孝感募投项目”“许昌募投项目”“宿松募投项目”后余下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92.16万元用于建设“卷膜生产线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7)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取消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白城募投项目”“定陶募投项目”和“巨野募投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后,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洮南募投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455.35万元(其中含利息4,799.37万元),本次拟新增的洮南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577.8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三达膜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0年4月至5月,公司在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将累计人民币1,004.99万元的超募资金直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且未在《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上述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12月,公司归还了上述补流资金。

(2)2020年4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566,313.00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其中,公司于2019年9月通过自有资金投入的滤芯车间水井费人民币25,317.00元,与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无直接关系,不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归还了前述募集资金。

(3)公司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的专项账户于2021年8月支付实验室装修费用人民币84,300.00元、2021年9月支付仪器设备款人民币22,570.00元,共计人民币106,870.00元。前述两笔募集资金支出虽与无机陶瓷纳滤芯研发、测试业务相关,但均系公司现有业务生产经营所需,与原“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实施并无直接对应关系,并且该募投项目按照原计划实施已不具有可行性,故公司前述两笔小额开支不应使用募资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10、11月归还了前述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三达膜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报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表1:

三达膜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下转1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