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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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2024年3月19日披露的《吉华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从2024年6月25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166,6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3.31%,回购的最高价为4.52元/股、最低价为3.3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6,995,088.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执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注销库存股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3月19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销库存股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将于2024 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23,166,640股,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3,166,64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