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07 公司简称:五洲特纸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8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认真阅读2024年半年度报告,重点关注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3)。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日
至2024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8日 9:00- 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行政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 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 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 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 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4年8月28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
联系人:张海峡、韩孝琴
电子邮件: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传真:0570-8566055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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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75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赵晨佳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
赵晨佳,女,1986年出生,希腊永久居留权。历任浙江诚宇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香港阳阳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优安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衢州五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衢州祉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归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董事长,衢州飞物集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衢州祉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星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民投易融(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如汝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监事,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赵晨佳女士持有公司79,866,199股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补充通知、会议资料分别于2024年8月5日和2024年8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5人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赵晨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6)。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8月15日,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存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14.32元/股×85%=12.1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特纸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特纸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11月15日),若再次触发“特纸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1月16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特纸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特纸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00号文同意,公司67,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纸转债”,债券代码“111002”。
根据《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初始转股价格为18.50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3日起调整为18.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因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2022年10月19日起,“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由18.20元/股调整为14.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3、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5日起调整为14.5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0日起调整为14.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5、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已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4.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二、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14.32元/股×85%=12.1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特纸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特纸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11月15日),若再次触发“特纸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1月16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特纸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特纸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
暨不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4.32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4.32元/股。
● 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号)核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00号文同意,公司67,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12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纸转债”,债券代码“111002”。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初始转股价格为18.5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4.32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1、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已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3、2024年8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激励计划中15,000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适用的调整公式为:
P1=(P0+A×k)/(1+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根据本次回购注销情况,P0=14.32元/股;A=7.06元/股,即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k= -15,000/403,897,661≈-0.0037%,其中15,000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数,403,897,661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
因此,P1=(P0+A×k)/(1+k)≈14.32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4.32元/股。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水平,公司拟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670,000,000.00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700,0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 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和直接相关费用11,312,153.7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8,687,846.2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3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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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充流动资金发生额包含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部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1年12月3日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无结余且已全部销户,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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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主要系公司统筹食品包装纸产能,缓解了液体包装纸项目建设的迫切需求;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环保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0万吨液体包装纸项目”变更为“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注2] 2024年6月末,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相关产线已处于试生产状态。
注:上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存储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附件2
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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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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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24年6月末,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相关产线已处于试生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