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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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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达(重庆)智控”)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寿县支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32,000万元;公司本次为科博达(重庆)智控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招行重庆分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1,600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实际为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及科博达重(重庆)智控提供的担保余额均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2024年8月14日,公司与工行寿县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0131400007-2024年寿县(保)字0035号),就全资子公司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向工行寿县支行申请的32,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24年8月14日,公司与招行重庆分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4 年渝沙字第 1070501 号),就控股子公司科博达(重庆)智控向招行重庆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的80%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6家子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温州科博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科博达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嘉兴科赛思智控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包括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以及2024年5月16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及控股子公司科博达(重庆)智控提供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2、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2024年第一季度,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收到政府补助840万元,计入“其他收益”。

2、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1

1、保证合同主体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

保证人(乙方):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32,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 0131400007-2024年(寿县)字00194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2

1、保证合同主体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证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1,6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 2024 年渝沙字第 1070501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借款、商业汇票承兑、票据贴现或信用证等业务,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未偿还应付之债务的80%,具体包括:

(1)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的 80%及相应利息、 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2)债权人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的 80%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 延履行金;

(3)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的 80%及相应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4)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

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整体规模,扩大生产能力,拓展市场并优化布局,满足公司和行业快速增长的要求;本次为科博达(重庆)智控提供担保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两项担保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另外,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均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312.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6%;公司对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12.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7%;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4-043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