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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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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799 公司简称:星宇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650,449,279.6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89,419,393.71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40,521,892.8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99,346,780.60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提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911,17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56,753,648.80元,剩余5,142,593,131.8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周晓萍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15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4-02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650,449,279.6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89,419,393.71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40,521,892.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99,346,780.6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85,679,41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911,1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753,648.8元(含税),剩余5,142,593,131.8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7号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6日

至2024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9月6日上午8:00 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表决,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邮编:213022

4、会议联系人:高鹏、张兮吾

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4-02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正)》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编制《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证券代码:601799编号:临2024-02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2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0,000.00张,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395,28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604,717.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1)截止2024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55,290.43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10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2024年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43,803.57万元(含利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金额5,481.09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延期至2024年,设备投资期根据实际投产进度相应顺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表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4-02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5、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650,449,279.6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89,419,393.71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40,521,892.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99,346,780.60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提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911,17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56,753,648.8元,剩余5,142,593,131.8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4-02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当出席董事七名,七名董事全部出席。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事前审议,未发现报表中存在异常情况,认为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编制的《星宇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650,449,279.6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89,419,393.71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40,521,892.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99,346,780.60元。

公司提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911,17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56,753,648.8元,剩余5,142,593,131.8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6、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7、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