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 持续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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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货币政策调控中将注重把握和处理好三方面关系:一是短期与长期的关系,把维护价格稳定、推动价格温和回升作为重要考量的同时,保持政策定力,不大放大收。二是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统筹兼顾支持实体经济增长与保持金融机构自身健康性的关系。三是内部与外部的关系,主要考虑国内经济金融形势需要进行调控,兼顾其他经济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周期的外溢影响。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大调控力度,加快已出台金融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效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更有针对性地满足合理的消费融资需求。同时,研究储备增量政策举措,增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支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发力见效,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
问:下一步在做好五篇大文章方面有何考虑?
答:做好五篇大文章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过去5年,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年均增速大幅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融资成本处于历史低位。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协同合作,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的力度、可持续性和专业化水平,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制定五篇大文章的总体方案,细化政策举措,强化正向激励,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
在五篇大文章中,科技金融居于首位。中国人民银行将聚焦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小科技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生态,完善创业投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机制,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持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强度和水平。
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问:中国人民银行如何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答:目前,我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中国人民银行将落实全会部署,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在宏观层面把握好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风险防范之间的动态平衡。
二是切实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加强监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
三是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中小银行等重点领域风险。目前,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已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融资平台数量和存量债务水平不断下降,风险持续收敛,大部分融资平台到期债务实现了接续、重组和置换,融资成本负担较之前显著下降。
在金融支持房地产风险化解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政策,从供需两端综合施策,多次调降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和按揭贷款利率,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在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方面,当前高风险中小银行数量较峰值已压降近半,存款保险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已有一定积累。
四是筑牢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推动加快金融稳定相关立法,强化风险处置资源保障,有效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
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问:中国人民银行在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方面有何举措?
答: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经验表明,扩大对外开放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和重要保障,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取向,增强金融开放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持续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有序推进金融服务业和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持续优化投融资环境,便利更多投资者投资我国金融市场。
二是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坚持以市场驱动和自主选择为基础,持续完善跨境人民币政策。
三是持续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支持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海区域中心作用,增强亚太区域国家间宏观经济政策交流和协调。强化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功能,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四是打造更加友好包容的营商环境。统筹推进跨境人民币和外汇管理改革,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推动做好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
五是统筹好金融开放和安全。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与合作,推进全球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协调。落实中美两国元首旧金山会晤共识,牵头做好中美、中欧金融工作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