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99 公司简称:晨光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鉴于前次授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即将到期,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苏亚验[2020]14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位。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详情参见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产品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变动情况,调整“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产品方案,相应项目投资总额由61,870万元调减至11,173万元,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36,000.00万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详情参见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资金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未到期金额共计3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抓紧实施,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出现闲置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授权到期后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
(五)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度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现金管理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等相关文件。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
晨光新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国元证券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前述授权将于2024年8月17日到期,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五)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七)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度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现金管理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监事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销售和采购均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境外,产品出口与境外采购主要以美元结算。若主要结算货币兑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为提高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
● 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
● 交易场所: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以上事项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前述授权即将到期,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销售和采购均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境外,产品出口与境外采购主要以美元结算。若主要结算货币兑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为提高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资产规模与业务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为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与基础资产交易期限或所对冲的敞口期限相匹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六)授权事项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产生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保障
公司已制定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操作原则、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规定,可以有效地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
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
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销售和采购均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境外,产品出口与境外采购主要以美元结算。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从而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 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1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前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8日《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393号)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5,3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02.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账,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0]14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注:“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系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从行业角度分析,“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投资计划是基于当时公司战略规划、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2020年-2022年公司所处行业维持较高增速,公司主要销售产品的出货量和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23年一季度至今公司所处行业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行业内竞争愈加激烈,公司相关产品市场价格同比较大下滑。
从项目实施建设角度分析,“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建设审批流程相对复杂及周期较长。且公司近年利用自有资金同时在建项目包括“年产30万吨功能性硅烷项目”、“年产30万吨硅基及气凝胶新材料项目”等。
综上,公司根据有机硅行业技术发展动态,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工艺技术更新迭代等多方面因素,本着控制成本、保持最新工艺技术水平,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在公司当前同时推进多个在建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适当调整投资节奏,主动放缓“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整体投资进度,一方面后续将根据行业上下游需求变化情况规划建设;另一方面后续也将根据新的工艺技术进步要求,不断调整、优化、改进生产线配置,以更好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提升本项目竞争能力,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先进性、经济性、适用性及长效性。
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进行延期。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自设立以来,通过全产业链布局与多年终端应用技术开发积淀,成为行业内同时覆盖有机硅下游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硅烷偶联剂全系列产品的企业,聚焦产业新赛道,着力有机硅终端应用技术开发,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有机硅的产品已经从原有的高端行业逐渐深入到了国民经济领域的各行各业中,从高端的航空航天、军用设备再到纺织印染、铸造、精密加工、电子、玻璃纤维、汽车制造等,有机硅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市场需求空间较大。公司旨在通过此项目在循环经济的基础上“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新增有机硅新材料产能,对丰富产品种类,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营业收入,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023年12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将硅橡胶、硅树脂、有机硅胶及复合材料等功能性硅烷下游材料纳入指导目录。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对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进行了最新指导,《目录》共分为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产业,其中有机硅单体等硅材料产业入选鼓励类产业。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鼓励投资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该园区成立于2003年,2016年2月获省政府批准更名,系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精细化工产业化基地、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省级“十佳优化营商环境工业园区”、省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园区、省级化工园区、第五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荣获国家级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期)和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园区,作为江西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园区和碳达峰试点园区在全省推行,获评省级数字化转型优秀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案例入选江西省开发区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全省第一个被应急管理部认定D类(较低风险)化工园区。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化工企业的整治要求;并符合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属于地方支持投资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产品工艺已通过公司科研人员和有关科研机构经过多次小试、中试并具备了进入生产装置的条件;本工艺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具有消耗低、节能环保、低成本、产品质量高、反应温和等特点;该工艺先进,并在工艺过程中采用了自动控制系统,有效地提高了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度;本项目在工艺流程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生产过程中“三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预计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将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重新论证后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公司根据相关产品近期的市场价格相应更新了效益测算。本次项目延期后,预计投产后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约457,329.77万元(含税),利润总额约41,082.16万元,净利润约30,811.62万元。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认为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至2026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1:氨基硅烷产品包含KH-550(γ-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CG-602(N-β-(氨乙基)-γ-氨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KH-792(N-(β-氨乙基)-γ-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CG-540(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环氧基硅烷产品包括KH-560(γ-(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含硫硅烷产品包括CG-Si69(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四硫化物)、CG-Si75(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二硫化物);乙烯基硅烷产品包括CG-171(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CG-151(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CG-172(乙烯基三(β-甲氧基乙氧基)硅烷);原硅酸酯产品包括CG-502(四乙氧基硅烷)、CG-Si40(聚硅酸乙酯-40)。
注2:上述产品的产量、销量为合并报表层面的统计数据。以上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认为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至2026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 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8日《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5,3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02.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0]14号)。
(下转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