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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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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42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3日

至2024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

4、存托人或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的授权人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股东可以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并于会议召开前持有效证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9:00-11:0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2215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庆达 邮 箱:cypc@cypc.com.cn

电 话:010-58688900 邮政编码:100033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

(二)注意事项:

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或填写符合累计投票制原则的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8人,委托出席4人,其中刘伟平董事、胡伟明董事委托张星燎董事,王洪董事、洪猛董事委托张必贻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星燎董事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作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或回售等特别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三)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五)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可就本授权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本授权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降低清能集团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李文中先生、孙正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后,张必贻先生、文秉友先生、燕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文中先生简历

李文中,男,1958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历任陕西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贵州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

2.孙正运先生简历

孙正运,男,1961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电力局副总工程师、信息中心主任、超高压公司总经理,华北电力调度局局长,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副主任,东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电力公司总经理,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长,国家电网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国家电网公司西北分部主任,国家电网公司总信息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9月3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