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定-00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事项请参阅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50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王玉民、陈国军、孟宪营及独立董事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三十日风险评估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13282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关联董事王玉民先生、高文赞先生、孟宪营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8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共计706,709,370元(含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比为100%。公司本次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增加:“铁路专业线及自备车辆设备运营;物资销售;润滑油、润滑脂、乳化油、液压支架浓缩液和防冻液的销售以及润滑油调配分装项目”,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经营范围的表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后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5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11: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3名,张现峰先生、李为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现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共计706,709,370元(含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比为100%。公司本次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5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612,430,585.69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9,192,667,872.40元。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股东回报,推进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公司提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共计706,709,370元(含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比为100%。
公司本次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5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
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现将经营范围增加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铁路专业线及自备车辆设备运营;物资销售;润滑油、润滑脂、乳化油、液压支架浓缩液和防冻液的销售以及润滑油调配分装项目”。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经营范围的增加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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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经营范围的表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后为准。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