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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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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65 公司简称:百大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国际”)于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7,524,646 股,约占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西子国际持有公司股份 159,921,566 股,占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2.50%,其与一致行动人陈夏鑫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6,834,318 股,占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7.00%。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2024-002、2024-003、2024-004 号

临时公告。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2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公司与银泰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委托经营利润延迟取得,或无法足额取得的风险。

2、杭州大酒店物业整体出租事宜,因承租人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维”)多次发生逾期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等违约情形,公司已提起诉讼,诉请法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物业并追索拖欠款项,目前二审尚在审理中。因杭州海维及各担保方履约能力较差,未来取得判决进入执行阶段后,仍存在拖欠款项最终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物业无法及时按约定收回或收回后需承担空置损失的风险。

3、尽管公司与杭州嘉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祥”)的租赁纠纷诉讼已取得生效判决书并已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嘉祥及各连带责任人的偿债能力未知,存在无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导致执行拖延或终止本次执行的风险,公司能否全额收回相关款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持有较大金额的金融资产,资产价格随市场波动较大,可能面临资产价值下跌的风险。

(1)公司持有港股金地商置,因其销售下降及减值拨备增加导致半年度业绩亏损,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增大。

(2)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可能无法全额收回本金或延期兑付的风险。

(3)公司持有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工信”)股权,因杭工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需按持有地产项目风险认定过程适时计提,公司存在股权投资价值进一步损失的可能。

5、公司在战略转型过程中,由于新业务投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需要反复论证,存在项目短 期无法落地的风险。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南平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日

至2024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以及十一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凭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8月28日下午14:00-16:00

5、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颖、王欣欣

联系电话:0571-85823016、85823015

联系传真:0571-85174900

(二)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36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瑜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林栋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凌燕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5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较上年同比降低4.76%;内控审计费用13万元,较上年同比降低13.33%。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践行良好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外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现有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拟将2024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35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杭州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5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金融资产的情况分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按此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三项议案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4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

纠纷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履约进展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将杭州大酒店物业出租至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维”)用于酒店经营。杭州海维自承租以来屡次拖欠租金及配套管理服务费等款项,已严重违反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及一系列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租赁协议》”)约定。2023年4月上旬,公司已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拱墅区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3月,拱墅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租赁协议》于2023年9月22日解除,并判令杭州海维腾退返还该物业至公司,支付拖欠款项、占有使用费、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杭州海维不服一审判决于2024年3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起上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杭州中院仍在审理中。《租赁协议》及诉讼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以及定期报告中 “重大合同-租赁情况”、“重大诉讼事项”部分的描述。

截至2024年6月30日,承租人拖欠公司租金及配套管理服务费等款项合计40,889,521.76元(暂计算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应计算至物业返还之日,另前述金额不含违约金及诉讼相关费用)。

二、风险提示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该纠纷仍在二审审理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杭州海维及各担保方履约能力较差,未来取得判决进入执行阶段后,仍存在拖欠款项最终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物业无法及时按约定收回或收回后需承担空置损失的风险。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开展应诉相关工作,推进诉讼进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前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公司将根据后续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38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门店数量未发生变化,拥有杭州百货大楼一家门店,系单店经营模式,位于杭州市中心武林广场南侧。具体如下:

2008年起公司已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20年,公司每年收取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

二、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营业收入分业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37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根据相关金融资产的情况,分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及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存在可观察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公司以该报价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可观察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2、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3、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组合特征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00.78万元(损失以“-”号填列),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持有二级市场股票价格随市场波动较大,持股的杭州银行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113.32万元,金地商置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22.75万元以及其他股票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5.12万元,合计2,635.69万元。

注2:公司对持股的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835.92万元,因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需按持有地产项目风险认定过程适时计提,公司存在股权投资价值进一步损失的可能。

公司2024年半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51.27万元(损失以“-”号填列),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公司核算,2024年半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影响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7.58万元。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2、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经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对上述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34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杭州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由董事长吴南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将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36号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37号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3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三、四、五项议案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