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80 公司简称:金花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4-04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67,974,413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3月22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审验确认。

(二)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018年4月3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4月3日,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浦发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18年12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长安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23年1月1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4、2023年2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划转至浦发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办理完毕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国金证券、长安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5、2023年12月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杏园路支行(以下简称“齐商银行”)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齐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94.1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6,267.42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1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通知存款系滚动处理,无明确到期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2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将“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2、2023年11月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3年12月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项目效益,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要求,经过公司审慎分析和综合评价,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合理安排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保障募投项目按期顺利推进。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4-04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4-04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赵舸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邢雅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