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4一050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15日、8月16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与上证指数偏离较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亿元至-2.05亿元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亿元至-2.85亿元之间。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和5月22日召开了公司十一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已获得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资本”)批复,同意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5月21日和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15日、8月16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与上证指数偏离较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15日、8月16日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比上年末下降5.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2亿元,比上年末上升19.45%。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5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7亿元。
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亿元至-2.05亿元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亿元至-2.85亿元之间。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和5月22日召开了公司十一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已获得津投资本批复,同意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5月21日和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