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5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基本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泰禾智能”) 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海智能”)将其部分厂房出租于福德士河氢能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德士河氢能”)、安徽利通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利通行”),租赁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柱山路与佛岭寨路交口东北角。福德士河氢能租赁面积为5,45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个月,自2024年7月18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起至2026年3月17日止,租期内租金与物业费合计2,795,850.00元;安徽利通行租赁面积为7,91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7月18日起(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至2025年7月17日止,每年租金与物业费合计2,562,840.00元。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上述交易事项金额近期已累计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公司已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本次对外出租厂房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卓海智能按照前期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协议内容,已于近日同福德士河氢能正式签订了《氢能系统中国总部项目三方厂房租赁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安徽利通行因其自身原因决定取消租赁上述厂房,经过友好协商,公司同意取消签署相关正式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子公司对外出租闲置厂房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获取较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对外出租厂房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氢能系统中国总部项目三方厂房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