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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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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 – 048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内的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 同一控制下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披露及实施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集团”)的通知,中电海康集团拟自2023年10月1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拟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40元/股(含),具体根据海康威视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自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9日,中电海康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71,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0672%,增持股份金额200,160,059.77元(不含交易费用),中电海康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2024年1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33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01号)。

2、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披露及实施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收盘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的通知,电科投资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19,906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0,363,848.49元。电科投资拟自2024年1月16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2024年1月16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电科投资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6日,电科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853,66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1378%,增持股份金额400,027,006.81元(不含交易费用),电科投资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24-002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05号)。

3、稳步推进分拆海康机器人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事宜

2023年3月7日,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52号),交易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2023-008号)。深交所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121号),海康机器人已于2023年5月17日提交《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深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218号),海康机器人已于2023年7月27日提交《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深交所于2024年1月15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01001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胡扬忠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4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402,605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330,600,931股)的1.0439%。

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9,738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22年1月18日,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

3、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关规定。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18号)。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合计97,402,605股。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2021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

2021年12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23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予以备案。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1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达成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2月10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9,738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为97,402,605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04%。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

2022年5月26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9元现金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97,402,605股。

2023年5月19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7元现金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97,402,605股。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5月1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97,402,605股。同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终止实施。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说明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全部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402,605股,本次全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402,605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330,600,931股)的1.0439%。

公司已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2,893,779,794.55元人民币,上述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283号)审验。

2、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实施每10股派9元现金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每10股派7元现金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实施每10股派9元现金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上述现金分红,未实际派发给本人,而是暂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支付。若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同时,基于上述权益分派情况,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9.71元/股。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第十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和“第十一章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中对于回购价格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即29.71元/股。同时,上述激励对象此次应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以前年度现金分红,公司不再派发给其本人。(其中,有部分激励对象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主动辞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以“标的股票授予价格”/“回购实施前3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的孰低值进行支付回购款项)。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约为28.94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累计减少97,402,60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仅考虑目前情况下进行本次回购注销的变动情况):

注:最终股本变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需要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4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扬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4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建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