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4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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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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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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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上半年,在宏观经济、上游房地产等外部因素影响下,市场增量供应减少,物业管理行业规模增速显著放缓,存量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整体回归微利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启动组织数字化转型战略,强化管理工作提质增效,着力推动从规模化发展到高品质发展的转型升级。
1、开展组织数字化转型,重构组织运行机能
基于公司当前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及未来前瞻的考虑,公司计划自2024年起通过三年时间来推动组织的整体数字化转型,来解决组织的管理和发展问题。根据数字化转型战略的规划,公司在上半年与飞书合作上线“易呼码”系统,平稳有序的完成了大部分功能/应用的系统迁移,并进行了必要的系统集成和优化工作,目前已能满足基础功能100%日常使用,初步打通了现有的信息化系统,构建了统一的数字化平台。期间公司开展140余场专项培训,并举办数字化先行官等推广活动,帮助员工快速熟练掌握“易呼码”使用的基础功能,目前公司全员已切换使用新系统,4万余名项目一线及职能部门员工激活使用“易呼码”,激活率超过90%,全面实现办公协同数字化。
2、提质增效稳健经营,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高质量发展指引下,公司从夯实根基,回经营本质的角度出发,重视管理基础的完善和优化,持续在标准化建设领域精耕细作、开拓创新,在管物业服务中心均实现了企业标准的落地,服务标准化在全国项目可复制、可践行,实现品质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标杆打造和项目标准化运营,103个Ⅰ级项目已全部启动标准化落地工作,学校和办公项目试点效果显著,2020年至今培育创建标杆项目近20个,其中包括中国地质大学未来城校区(报告期内荣获“2024中国标杆物业服务项目-中国地质大学未来城小区”奖项)、深创投广场(报告期内荣获“2023年度公共服务项目”奖项)等全国重点项目。同时,公司通过体系化推进客户调研,对重点项目加强现场硬件及服务形象提升,对续约项目加强品质提升,落地专项品质提升计划,实现了品质检查全覆盖。
(二)主要经营指标分析
1、项目数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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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项目数量指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下设项目服务中心为最小服务单位。
2020年以来,公司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进程,结合前期自身规模发展诉求,深耕区域重点城市,推动实施全国化战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项目管理部数量572个,同比增长8.75%;重庆以外区域的项目管理部数量375个,同比增长13.64%。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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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物业企业,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得业务增长。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23亿元,同比增长16.82%。
(1)分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重庆大本营基本盘稳健增长,重庆区域实现收入5.80亿元,同比增长11.16%;城市公司区域规模保持较快增速,重庆以外区域实现收入11.43亿元,同比增长19.91%。从收入占比看, 重庆以外区域收入占比有所提升,达到66.36%,较上年同期提升1.71个百分点。目前,公司基本完成全国化战略布局,重点中心城市公司经过一段时间发展已经具备独立自主发展的能力,为公司在重庆以外区域的持续发展构建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公司将对城市合伙人计划做优化升级,进一步推动新大正全国化战略的实施,深化全国主要城市业务的布局和发展。
(2)分业态分析
①办公物业实现营业收入7.23亿元,同比增长23.93%,收入占比41.98%。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系统开发能力,系统客户营销开发拓展取得较好效果。新开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片区、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本部后勤、中国再保险大厦、长沙国金中心写字楼、咪咕新空等标志性项目,涵盖金融、机关、园区、机构、写字楼等多种类型。其中金融业态中新开发的银行类项目达17个,预计年合同金额近4,000万。
②公共物业实现营业收入4.32亿元,同比增长14.09%,收入占比约25.10%。公司自2020年进入军队类业态,经过近四年的完整项目周期,因该业态运营场景及军队监管模式下业态整体盈利情况远低于预期水平,该业务不具有短期持续开拓的实际可能。因此,报告期内经公司审慎研判后决定调整细分市场拓展方向,已逐步减少军队类业态项目,以符合公司现阶段提升盈利能力的经营需求,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于更具盈利前景的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推动医养、交通等业态孵化发展,2023年和翔二期项目收购对市政项目辐射作用明显,园区、场馆业态稳定发展。新开发贵州高速服务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江西省美术馆等标志性项目,涵盖园区、交通、医养、场馆、市政等多种类型。
③学校物业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同比增长10.71%,收入占比13.40%。公司深耕学校业态二十余年,目前为全国超过80所高校、特色院校及中小学校提供后勤一体化服务,报告期内荣获“2024中国学校物业服务企业TOP10”“2024中国标杆物业服务项目-中国地质大学未来城小区”等学校细分业态奖项,新开发重庆文理学院、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安徽公安职业学院黄麓校区及蜀山校区等多个学校项目。
④商住物业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同比增长6.59%,收入占比10.06%。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发重庆凯德九章、重庆康德天子湖小区、海南海旅免税城、江苏花悦荟生活广场等多个商住项目,随着城市公司逐渐成熟,在外地区域市场竞争力得到加强。
⑤航空物业实现营业收入1.63亿元,同比增长15.57%,收入占比9.46%。上半年,国内航空市场迅速回暖,国际市场延续快速恢复态势,作为公司的战略业态,公司对航空市场中长期前景抱有信心。报告期内,新开发重庆航空机上勤务服务外包项目、南通机场集团物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A航站楼到达区域、GTC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等多个航空项目。
(3)分产品分析
①基础物业实现收入15.44亿元,同比增长 16.18%。公司全国化经营推动基础物业规模持续扩张,基础物业板块不断夯实公司的发展根基,为创新服务及城市服务两大产品奠定良好基础。
②创新服务实现收入 0.52亿元,同比下降 17.71%。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部分客户专注于更基本或更紧急的服务,增值服务需求减少,公司的创新服务推广受到一定限制。公司将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和预算,定制增值服务方案,开发优化新产品,调整激励机制并与项目合伙人机制融合,推动创新业务的落地和能力建设。
③城市服务实现收入 1.27亿元,同比增长 53.11%。在内生发展基础上,公司积极寻求以合资合作和收并购的方式拓展市政环卫市场,2023年下半年收购的香格里拉市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瑞丽市缤南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较好实现预期并表收入。
3、主营业务利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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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公司市场拓展取得较好成绩,经营规模快速增长,为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规模化发展也带来了利润率的阶段性下降。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行业发展的深入,公司对经营理念进行适当调整,从规模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系列举措经营提质增效,遏制利润率下降,取得一定成效。2024年上半年整体毛利率降幅较2023年度收窄至0.12个百分点,其中新进项目通过优化投标准入机制与营销激励机制,毛利率较2023年度提升1.77个百分点。成熟项目方面,受到行业竞争加剧及部分地区推行最低价招标政策影响,使得部分存量项目续约价格下降、撤场增加,同时社保薪资与社平工资带来的人工成本刚性增加,都对公司成熟项目的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较2023年度毛利率下降0.25个百分点。分区域来看,报告期内毛利率依然呈现出项目密度较高的重庆区域盈利水平高于重庆以外区域的特点。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3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5名(刘星董事、王荣董事、张璐独立董事、蒋弘独立董事、梁舒楠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2024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聘任柏余斌先生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43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重庆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许翔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监事会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认为:《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42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柏余斌先生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附后)。
截至公告日,柏余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个人简历
首席人力资源官柏余斌先生
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2007年,担任富士康科技集团IE组长;2007年-2017年,历任中原集团深圳公司人力资源经理、中国区人力资源总监;2017年-2019年,先后担任深圳澳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和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轮值CEO、首席人力官;2019年-2020年,担任蔻莎国际品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2020年-2023年,担任中国地利集团副总裁;2024年至今,担任新大正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4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正”)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10,66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76元,共计募集资金47,928.9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61.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67.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26日对本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1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888.1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45.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8,533.18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49.37万元【注(注1】其中,不含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已使用该项目资金账户存款利息184.57万元。)】,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7,168.06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7,254.3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6.3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9年12月9日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4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1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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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8,533.1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具体详见附表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系公司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建设投入,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建设项目旨在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所需的人才,提高人力资源工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系费用化投入,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以“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10,364万元对其增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以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五)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置换截至2019年1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3,601.98万元(含税),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68.87万元(不含税)。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结合现阶段发展需求,秉持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目的,变更原募投项目“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募集资金用途,从中调出募集资金9,700万元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号)。
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并新增其为“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划拨5,000万元对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以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023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原募投项目“市政环卫业务拓展”中调出募集资金7,229.4963万元,用于收购香格里拉市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瑞丽市缤南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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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项目前期主要系零星系统的改造,未产生经济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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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中,不含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已使用该项目资金账户存款利息184.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