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闫刘梦 记者 李雁争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
专家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表示,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接下来,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针对我国科技创新组织化协同化程度不高,科技资源分散、重复等问题,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面对国际竞争的严峻形势,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建设极为重要。
决定提出,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完善国家实验室体系,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统筹各类科创平台建设,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引领作用,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西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所所长吴垠认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能够有效链接科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产业创新各环节,为构建创新链和产业链协同耦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关键支撑。
“现阶段,我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尚存在体系化协同不足、多元战略科技力量主体间耦合松散、新质创新主体对创新链的嵌入程度不高、创新活动碎片化等问题,尚未形成全局视野下的创新链整合,各参与主体之间开展协同创新的能动性不足。”吴垠表示。
北京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陆园园认为,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都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优化各创新主体的定位和布局,明确其在创新链中的功能。
据悉,在科技资源统筹布局方面,科技部将以编制“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为契机,加强科技创新全链条部署、全领域布局,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筑牢科技创新的根基和底座;在激发科技人员活力方面,要深入实施“揭榜挂帅”“赛马制”“链主制”等方式,提升项目实施绩效。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决定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部长李锋表示,科技领军企业拥有研发投入强、技术水平高、人才储备足等优势,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主力军,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骨干力量。
当前,国外少数创新型大企业经过长期技术积累,构建起以底层基础技术与工艺为支撑的技术创新平台,集成全球创新资源,通过技术“锁定效益”实现“赢者通吃”,给我国科技领军企业创新带来一定挑战。
李锋认为,接下来,要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延伸,提升企业在科技创新前端的作用,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还需要充分调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积极性。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创新理论研究所所长李哲认为,接下来,要通过科研机构、科技服务平台、企业创新联合体等公共科技资源,协助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分担科技创新风险;鼓励企业推动生产组织、技术、市场创新,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因地制宜探索“专精特新”发展路径。
引导金融活水进入创新沃土
强大的科技投入是支撑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从科学研究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化,每一步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
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
吴垠认为,加快科技金融改革,对于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实现科技、产业、金融三者的良性循环,建设科技强国和金融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科技管理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陆续制定了一批科技金融政策措施。但同时还存在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社会融资模式与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不匹配、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需要提升、金融监管刚性要求对科技创新融资形成抑制等问题。
中国银行研究院副院长鄂志寰认为,科技金融是“五篇大文章”的第一篇,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建设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系首先要加大资源投入,解决金融资本投入少的问题,引导金融行业统筹协调,围绕科技创新行业的全生命周期,建立涵盖股权、债权、保险、租赁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体系,汇聚投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及专业组织等力量,全面支持科技创新细分领域的个性化发展。
鄂志寰还表示,要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和生态,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健全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要积极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科技型企业风险评估机制,精准满足科技企业需求,打造科技金融产品矩阵,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