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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拟定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周燕飞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周燕飞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变更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为激励计划的实施聘任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周燕飞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4年9月3日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请的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使管理层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夏海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夏海力作为征集人,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嘉科技

股票代码:002796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娟

公司董事会秘书:康云华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

邮政编码:215151

联系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夏海力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夏海力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就职于苏州科技大学,任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教授,同时兼任中共苏州市委市情研究基地特聘专家、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特约研究员、苏州日报社(苏报智库)特聘专家;夏海力先生系战略管理专家,研究领域为工商管理,曾在CSSCI及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2018年11月起,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8月2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 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收件人:方倩文

邮政编码:215151

联系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夏海力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海力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3日14:30时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年9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8日

7. 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等有关公告。

提案1.00、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2日(8:30-11:30,13:00-17:00)

2. 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联系人:方倩文

3.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9月2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电子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联系人:方倩文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96”,投票简称为“世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9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2024年9月3日召开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企业/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 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 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年 月 日

附件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