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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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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677 公司简称:明泰铝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四、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0日(星期二)至08月2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mtzqb601677@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8月27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27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刘杰先生

董事会秘书:雷鹏先生

财务总监:孙军训先生

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8月27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0日(星期二)至08月2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mtzqb601677@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景奇浩

电话:0371-67898155

邮箱:mtzqb601677@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18,391,1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债券期限6年。截至2019年4月1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839,1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584,444.97元,募集资金净额1,816,525,555.03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9]39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647,276.8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8,352,723.15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8月2日全部到位。2023年8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亿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50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4年8月16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4亿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4-044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截止202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截止202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预计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4亿元,使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4亿元,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且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分别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同时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明泰铝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明泰铝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18,391,1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债券期限6年。截至2019年4月1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839,1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584,444.97元,募集资金净额1,816,525,555.03元。

截止2019年4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9]39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46,752,813.55元,其中:于2019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69,856,177.97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1,369,856,177.97元),2024年半年度合计使用募集资金76,896,635.58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76,896,635.58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6,168,510.91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369,772,741.48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合计86,395,769.43元),其中:银行存款56,168,510.91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5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向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80元/股。截至2023年8月2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2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647,276.85元,募集资金净额1,268,352,723.15元。

截止2023年8月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033,598.40元,其中:于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53,869.21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3,653,869.21元),2024年半年度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379,729.19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8,379,729.19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75,599,266.50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256,319,124.75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合计19,280,141.75元),其中:银行存款275,595,993.17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600,003,273.33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担任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吴证券完成。

根据公司与东吴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于支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取凭证及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1,817,257,283.14元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3963号)中募集资金净额1,816,525,555.03元的差额731,728.11元为募集资金在验资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6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收回金额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并将原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截至2022年1月4日,“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投资建设了立体化智能高架库及数控轧辊磨床,尚未完全建成,累计投入265,912,431.60元,募集资金使用比例14.64%,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20,783,492.84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89.2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未建成已变更,未产生效益。

注2:截至2024年6月30日,年产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主要投资建设了1+4热连轧生产线及六辊冷轧生产线。本项目尚未完全建成,尚未单独测算效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年产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主要投资建设了1+4热连轧生产线及六辊冷轧生产线。本项目尚未完全建成,尚未单独测算效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化新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相关要求,作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已按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如下:

1、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4亿元,使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4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同时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明泰铝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明泰铝业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明泰铝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4亿元,使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4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明泰铝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明泰铝业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明泰铝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