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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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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22日《关于核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6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数不超过127,000,000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198,417股,发行价为每股10.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8,943,695.10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23,123,198.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820,496.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0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执行情况

2016年10月12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根据公司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项目运行的推进,公司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商丘路支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的30,000,000.00元存入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已取消的募投项目一一“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富春江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由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泉州银行”)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同时注销公司在泉州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同时注销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项目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新增的“碳五低碳综合利用绿色新材料项目”,同时将存放用于“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商丘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中路支行转入公司全资子公司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伊科思”)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盘锦伊科思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1,250,943,695.1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245,820,496.68元差额5,123,198.42元,其中5,000,000.00元为初始存放日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23,198.42元为初始存放日尚未转出的已支付证券登记费用。截止日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8,251,785.31元,已扣除项目资金支出379,014,129.01元、发行费用5,123,198.42 元及银行手续费27,730.58元、兑付“16公司债”640,413,101.63元、偿还银行贷款270,486,903.04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182.09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已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37,901.4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项目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8,622.79万元,截至2022年4月22日,已投入募集资金2,427.1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40,888.77万元(含利息)。现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40,888.77万元,用于新增的“碳五低碳综合利用绿色新材料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2.82%。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本公司已按《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所有董事均现场出席。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024元/股。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联董事官炳政、张垚、杨慧丽、李云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秀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024元/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价格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5日,公司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披露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3、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5)。

4、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日为2022年8月22日,向符合条件的251名激励对象授予2,38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1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45名激励对象授予1,5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至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51名激励对象授予2,38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17元/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9月30日;向245名激励对象授予1,5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6元/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

6、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0份予以注销。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3年07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以及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7、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8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47.20万份;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6.4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1,2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6,800份予以注销。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4年3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以及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9、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7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9,300份予以注销。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以及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尚未完成。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1,014,30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P= P0–V=6.124-0.1=6.024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价格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宜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原因、调整程序、调整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该投资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经董事会审批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含本次)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4)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投资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投资产品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中低风险类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如符合金融工具准则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标准的,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赎回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会计核算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