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海纬机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博深股份于2020年8月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完成对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简称“海纬机车”、“标的公司”)86.53%股权的收购,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海纬机车100%股权,本次收购方案设定了业绩承诺机制,业绩承诺期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业绩承诺期限调整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根据各报告期审计结果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调整业绩承诺的协议》,业绩承诺期间的四个会计年度全部结束时,海纬机车截至2023年度末累计实际盈利数小于截至2023年度末累计承诺盈利数,业绩承诺方应按照相关约定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向业绩承诺方回购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鉴于海纬机车在业绩承诺期满后,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2023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补偿义务人张恒岩、海纬进出口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向业绩承诺方回购股份并注销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等公告。
2024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海纬进出口补偿现金及返还现金股利3,809,292.48元;2024年4月17日,公司收到张恒岩补偿现金及返还现金股利638,281.91元。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对业绩承诺方海纬进出口、张恒岩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其中向海纬进出口回购并注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651,104股,向张恒岩回购并注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54,912股,合计注销17,106,01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43,944,364股变更为526,838,34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实施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
为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优化国有企业管理层级,提升博深股份在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内部功能定位,2023年12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铁投基金”)与山东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开发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铁投基金同意将所持博深股份81,591,655股股份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综合开发公司,转让价格9.11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综合开发公司。综合开发公司实际控制铁投基金,综合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以交易双方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内容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注意风险。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暨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2024年3月12日披露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山东铁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在推进中,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3、出售持有的启航研磨51%股权的事项
2023年11月7日,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公告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5日,挂牌公告期结束,江苏力得士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力得士”)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向江苏力得士研磨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金牛研磨以4,147.99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启航研磨的关联法人江苏力得士出售持有的启航研磨51%的股权,并与江苏力得士签署了《国有产权转让和合同》 和 《 国 有 产 权 转 让 合 同 之 补 充 协 议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4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1月10月,公司收到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受让方已按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本次转让符合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转让各方可据此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本次启航研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不再持有启航研磨股权,启航研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董事长:陈怀荣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向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119,21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484,896.13元,扣除发行费用10,519,395.85元(均为证券发行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965,500.28元。2021年1月13日,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将扣减含税发行费人民币10,519,395.85元(发行费共计2,101.939585万元,2020年度预付1,050万元)后的资金净额人民币414,965,500.28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21】第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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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包含利息收入相关的募集资金节余1,360.28万元已经公司审议批准后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民生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县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作,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超过募集资金净额5%的,银行均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东方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1年1月1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8,179.99万元,均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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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79.99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有资金,其中用于置换已支付的本次交易现金对价7,238.95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的本次中介费用941.04万元。
四、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1、海纬机车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海纬机车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根据产品研发规划调整部分研发设备,调整项目建设期,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未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变,由于已实施完毕的“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924.85万元,公司拟将项目结余资金中29.42万元调整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实施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3,900万元,剩余部分公司自筹,变更为全部使用募集资金3,929.42万元。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929.4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39.6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相关的募集资金节余1,360.28万元已经审批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结余资金中895.43万元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项目结余资金中剩余29.42万元调整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该项目募集资金4,5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合计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5,395.43万元。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5月15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929.4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39.6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相关的募集资金节余1,360.28万元,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将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七、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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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纬机车”)投资建设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39.62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929.4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已经公司审议批准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海纬机车进行增资,海纬机车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公司于2020年获证监会批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纬机车86.53%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海纬机车“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此次募投项目之一,是根据其产品研发方向的实际情况,为长期积累的铸造、机械加工技术,围绕国家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性能,开发更高速度等级的高铁制动盘产品,以及适应市场需求的各种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盘产品而设立的。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929.42万元,截至2024年5月15日,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39.6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已经公司审议批准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已投入海纬机车“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2,639.62万元和自有资金0.38万元对海纬机车增资共计2,6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海纬机车注册资本将变更为5,228.00万元。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307807697332
注册资本:2,588万元
住所:汶上县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投资标的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海纬机车100%股权,增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3、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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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海纬机车的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海纬机车的资本实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其行业地位,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根据公司《章程》《投资决策与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海纬机车增资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0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8月22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22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庞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善达先生,独立董事袁志云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井成铭先生,副总经理张建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2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gXAL8WwQA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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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5)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2023年度在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等责任领域的实践和绩效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成效,有利于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6)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纬机车”)的业务发展,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投入海纬机车的募集资金2,639.62万元和自有资金0.38万元对海纬机车增资共计2,6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海纬机车注册资本将变更为5,228.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降低违规风险,董事会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强化内幕信息传递流程及管理规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