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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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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05 公司简称:芯能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开发+EPC+运维)、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充电桩投资与运营,其中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

1、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是自持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销售电站所发电量,从中获得稳定的发电收入。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给予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电价折扣或者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其中,按照设计、施工和安装方式的不同,分为BAPV(在现有建筑上安装光伏组件)与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两种形式,以上两种形式皆是利用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实现光伏发电。在公司的自持电站中,BAPV数量及装机规模相较BIPV占比较高。自2017年至今,公司累计已建成、并网BIPV项目装机规模超61MW,具备成熟的BIPV方案实施经验。

分布式光伏电站按应用场景,可细分为工商业屋顶光伏、渔光互补光伏、农光互补光伏、林光互补光伏、户用光伏等类型光伏电站。按消纳模式可分为“全额上网”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渔光、农光、林光、户用等类型分布式电站由于就地消纳能力有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较低,几乎等同于“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绝大部分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电站,该模式电费收入=屋顶资源业主自用电量×业主大工业实时电价×折扣+余电上网电量×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电站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盈利能力强,收入、利润弹性大

由于“自用”部分的电费结算价格参照大工业电价与屋顶资源业主(用电主)结算,与大工业电价具备同步变动的特点,故综合度电收入远高于“全额上网”电站,投资回报率更可观,且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具备较强的收入、利润弹性。

(2)资源质量要求较高,开发难度较大

在筛选屋顶资源时,既要对屋面情况、屋顶承重等有所要求,又要对屋顶资源业主的用电量、信用情况、经营情况有所要求,以保证高自用比例及电费的稳定收取,对屋顶资源的质量要求较高,屋顶资源开发难度较大,相对“全额上网”来说,较不易实现电站规模的快速扩张。

(3)客户粘性强,可深度挖掘资源价值

光伏电站依托于屋顶资源业主的工商业屋顶建设,需根据业主需求及条件量身设计电站,电站建成后所发电量“自用”部分电费向屋顶资源业主持续收取20年,具有极强的客户黏性,融洽、紧密的合作关系能为后续拓展充电桩、工商业储能等分布式新应用提供业务空间,实现资源价值的深度挖掘,其他参与者、竞争者不易介入。

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示意图

2、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业务(屋顶开发+EPC+运维)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业务:一是EPC业务,电站投资方负责提供屋顶资源及所需资金,公司根据投资方需求提供EPC服务实现收入,EPC承包范围可涵盖屋顶整理、电站设计、施工安装、自产组件供应、配件采购、试运行、并网支持等多环节,以快速度、高质量地完成工程实施并交付电站。随着“整县推进”项目的逐步落地,该项业务收入有望进一步增加;二是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该业务与EPC业务不同之处在于屋顶资源由公司开发,通过工程实施并交付电站,以“组件+服务”的形式实现收入。在每年屋顶资源开发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公司所获取的优质屋顶资源优先用于建设自持电站,在满足自持电站业务需求前提下,若有余力将合理发展此项业务;三是电站运维业务,公司通过多年的电站运维积累,已具备成熟的运维体系、丰富的运维经验,能够为电站持有方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运维服务实现运维收入。随着“整县推进”项目的逐步落地,项目分布更加呈现零散化、碎片化的特征,电站持有方对运维需求放大。公司在运维方面具备较强优势,能够与电站持有方形成优势互补,将关注并寻求该业务的发展机会。

3、光伏产品生产销售业务

公司光伏产品生产销售业务主要为光伏组件的生产销售,公司组件生产规模较小,其定位是在优先满足电站业务对光伏组件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及订单情况生产销售光伏组件。

4、充电桩投资与运营

公司充电桩投资与运营业务主要依托现有分布式光伏屋顶资源企业主,在业主产业园区及网点投资、铺设并持有、运营直流快充充电桩。充电桩对外部运营车辆及企业员工提供充电服务,并根据电网购电价格向电动车主收取相应的充电电费及服务费。

公司在投资充电桩时,按“收益优先,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车流量监测、辐射半径内其他充电桩充电情况调研等方法,预估平均有效充电小时数,优先在分布式客户所在园区铺设充电桩。相较于其他充电桩投资商,公司具备以下两个突出优势:一是获取资源成本低。公司在分布式领域已先后为近千家企业提供服务,优质的服务使公司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和信任,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充电桩业务能够依托现有分布式客户资源进行拓展,有效降低资源的获取成本;二是投资成本较低。公司在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可以利用分布式业务客户相关电力设施的冗余资源,降低充电桩的投资成本,形成较强的成本优势。公司将利用自身优势,结合收益测算结果,稳健发展该业务。

2.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4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股东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35,000,000股,股东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12,600,000股,股东潘国琦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8,000,000股。

2.5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受行业整体供需错配、各环节产品价格持续下跌、技术迭代等多重因素影响,光伏行业竞争加剧,成本高企和技术落后的产能加速出清,产业链盈利中枢下移,多数光伏企业经营业绩承压。相较之下,分布式光伏电站作为下游应用端,受益于双碳目标下的需求驱动及投资成本的大幅降低,电站装机继续呈现增长态势。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应对行业形势变化,坚定贯彻“聚焦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紧跟产品技术发展,围绕主业拓展分布式新应用领域”业务发展战略,确保各项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方面,持续扩大高毛利率的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规模,增厚发电业务收入及收益,以稳定、可靠的发电现金流不断提升公司经营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拓展分布式新应用领域方面,以分布式客户为基础,结合充电桩、储能、微网、虚拟电厂等技术的应用场景,稳步推进工商业储能运营业务,不断拓宽分布式新商业模式。同时依托分布式业务储备的技术,不断优化户储产品结构,扩大产品组合,提升市场竞争力,并着力搭建销售渠道,加快业务海外布局速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63.72万元,同比增加2.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15.61万元,同比减少4.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9,703.06万元,同比减少6.89%。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约859MW,另有在建、待建和拟签订合同的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约152MW,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继续以稳定的增长态势向GW级迈进。

(一)上半年整体经营情况

1、光伏发电业务情况

(1)光照时长同比减少,收入毛利仍保持增长

本期实现光伏发电收入29,824.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88.77%。光伏发电收入较上年同期28,369.29万元,收入增加1,455.64万元。本期实现光伏发电毛利19,336.40万元,较上年同期18,780.97万元,毛利增加555.43万元。

本期光伏发电收入、毛利增加额较少,主要原因是受梅雨季节影响,上半年阴雨天数和时长较上年同期增加,光伏单位发电量有所降低。报告期内,公司自持电站等效发电小时数约503个小时,较上年同期516个小时减少13个小时。根据自持电站装机及公司光伏平均综合电价推算,由于等效发电小时数的降低,约少发1100万度光伏电量,相应少实现毛利779万元。虽然光伏等效发电小时数同比减少,对光伏发电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但得益于自持电站装机规模的持续扩大,光伏发电量、发电收入和发电毛利仍保持增长趋势。

(2)在建项目单体装机容量较大,电站建设并网节奏同比滞后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自持电站并网节奏有所放缓,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在建的自持电站项目单体装机容量较大,项目施工周期较长,新增自持电站的并网及转固时间有一定滞后。随着项目的陆续完工验收,七月份单月共计33MW新增自持电站完成并网,本年装机累计增量恢复至往年同期正常水平。

(3)现金流稳定可靠,凸显核心资产价值优势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并网的自持电站总装机容量约859MW,在排除长时间阴、雨、雪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条件下,以当前大工业用电执行价格进行测算,该部分电站未来实现全年发电,预计年发电收入将提高至约6.10亿元(不含税),毛利提高至约4.03亿元,毛利率可达66%左右,持续11-20 年。发电业务电费收入每月结算,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现金流,有效支撑自持电站规模的再扩大,实现复合式增长,同时也将为工商业储能、户储产品、充电桩等相关多元化业务拓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公司将继续聚焦并持续运营自持电站,通过存量、增量电站发挥优质核心资产的长远价值,驱动公司业绩稳中向上。

2、其他业务情况

光伏产品生产销售方面,近年来由于光伏产业链各产品价格竞争加剧,光伏组件行业平均价格大幅降低,单瓦盈利被大幅压缩。公司审时度势,自产组件主要满足于自持电站建设需求,主动缩减低毛利率的光伏组件对外销售规模,故本期较上年同期光伏组件销售收入大幅降低。由于光伏组件对外销售一直处于微利或微亏状态,故对经营业绩影响甚微;光伏EPC业务方面,在光伏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的同时,光伏EPC业务仍能保持较稳定的盈利性,故公司积极承接光伏EPC订单,以实现更多边际利润,本期光伏EPC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比增加659.71%,毛利率由负转正,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约381万元;充电桩投资运营方面,当前充电桩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度电服务费有所降低,充电桩投资运营毛利有所减少。但由于公司审慎开展充电桩业务,充电桩持有数量较少,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有限;工商业储能业务方面,目前尚存在诸多限制条件,该项业务仍处在单点布局逐步推进的状态,采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业务策略,故当前虽然工商业储能业务收入开始增加,但收入体量仍然较小。公司将对相关政策的释放、投资收益情况保持关注,结合在手优质客户资源,深度拓展工商业储能业务,目前已拥有超10MWh的项目储备;储能产品业务方面,公司有序开展户储逆变器和便携式移动电源销售,已实现小批量投放市场,产生少量试销收入,公司将随着销售渠道的搭建承接更多销售订单,逐步进行市场渗透,以增加产品的市场份额。

3、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15.61万元,较上年10,934.33万元减少518.72万元,同比减少4.74%。主要原因如下:

(1)可转债按照实际利率计提利息,财务费用增加,净利润微降

本期财务费用4,491.22万元,相较上年同期3,434.43万元,大幅增加1,056.7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成功发行8.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虽然可转债每年按照票面利率付息(第一年票面利率为0.30%,付息对现金流影响甚小),但债券利息费用需按照实际利率6.62%计提(实际利率参照二级市场同期同评级无可转换权债券平均利率),而同期银行长期借款利率为4.20%,实际利率远高于长期借款利率,故财务费用较高,净利润同比微降。若排除可转债相较于银行长期借款财务费用较高的影响,公司净利润依然能实现小幅增长。

(2)发电等效小时数同比下降,经营业绩小幅波动

报告期内,由于受天气影响,光伏发电等效小时数下降,经公司内部合理测算约少发1,100万度光伏电量对应少实现毛利779万元。故虽得益于自持电站装机规模较上期增加,且上年度并网电站本半年度从期初即实现持续发电,最终光伏发电量、发电收入和发电毛利较上年同期仍保持增长,但本期实现发电毛利19,336.40万元,较上年同期毛利18,780.97万元,毛利仅增加555.43万元,不及预期。新增自持电站所带来的增量毛利暂无法充分覆盖可转债相关财务费用,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减少。公司将继续做大自持电站规模,以稳步增加的光伏发电收益,力争驱动经营业绩重回增长通道。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秉持稳健经营的原则,按照“聚焦分布式电站业务,紧跟产品技术发展,围绕主业拓展分布式新应用领域”的业务发展战略。一方面加快在手电站项目建设、并网节奏,同时推动向全国高耗电、高购电等经济发达地区稳步扩张,积极开发、储备优质屋顶资源,巩固在分布式领域的行业地位,继续保持光伏发电业务量、利齐增的发展态势,实现经营业绩稳步高质量提升。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公司储能业务,构建“工商业储能运营+户用储能产品研发与制造”双轮驱动的储能业务发展格局,以谋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1、立足本省,辐射全国,推动省内、省外装机规模持续扩张

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积累,光伏发电业务已覆盖浙江省绝大部分地区,自持电站中80%以上集中在浙江省。在公司业务发展初期,由于浙江省经济发达,工业用电需求大,光伏产业链完备,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回报率较高,故浙江省为公司前期业务开拓的重点省份。在光伏补贴退坡直至完全取消补贴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已实现平价上网,对于项目的筛选和投资已无需考虑补贴,那些电价高、用电量大、光照条件好、优质企业多、符合公司投资收益要求的经济发达地区皆是公司的目标市场。近年来公司立足本省辐射全国,不断加大省外市场开拓力度,并取得明显成效。报告期末,省外自持电站累计装机已达150MW,占总装机比重为17.49%,自持电站遍布江苏、广东、江西、安徽、天津、湖北等地呈现多点开花。在项目当地已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基础及可供参考项目案例的前提下,公司将围绕当地电站项目,以点带面向其周边地区继续开发、渗透,不断扩大芯能品牌影响力,发挥规模效益,未来省外自持电站装机及占比将会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将紧密关注和跟踪各地绿证、绿电相关政策推行进度,秉持积极参与、尽早申报的原则,通过绿电交易获取相关环境溢价,增厚光伏度电收益。

2、稳步推进工商业储能运营业务,加快户用储能产品海外布局速度

(1)工商业储能业务:随着光伏、风电装机规模及发电量的不断增加,推进新型储能以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是大势所趋。其中,工商业储能贴近于工商业用户侧进行谷充峰放,可实现分布式“虚拟电厂”功能,有效缓解电力系统压力,并获取相关峰谷价差收益及电网需求响应补贴,是一种多方受益的商业模式。然而当前仍存在诸多条件限制,如各企业用电负荷波动较大,难以可靠预测,企业变压器容量不足,可供配置空间相对有限,工商业储能接入增加企业需量电费成本等限制。但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电价政策的调整,工商业峰谷电价差不断扩大,储能电芯价格的大幅降低,诸多工商业储能项目具备较高经济性,商业模式和应用条件逐渐成熟,高用电、稳负荷的大型制造企业已成为工商业储能应用的优质资源。在此背景下,公司前期已实施多个“网荷光储充智能微网”示范项目,虽然项目总体呈现单体规模小、较分散的特点,但通过若干项目公司储备了扎实的技术基础和丰富的实施经验,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分布式客户资源,采用EMC及EPC的业务模式,优先筛选用电负荷相对平稳、可测,具备连续生产特点的优质高耗能客户,视收益情况积极投建单体规模MWh级以上工商业储能项目,以循序渐进式的发展方式,实现业务规模从小到大,从探索到应用,从示范到成熟。目前公司已拥有超10MWh的项目储备,公司将继续加大该业务的开拓力度,深度挖掘分布式客户资源价值,实现与客户合作关系的再升级。

(2)户用储能产品研发与制造业务:随着国际争端的持续,能源危机推动化石能源成本高涨,各国对新能源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决心更加坚定,储能产品作为新能源不可或缺的配套产品,近年来海外对户用离网、离并网和便携式储能等产品需求急剧放大,全球市场保持高速增长,景气度不断延续。公司前期已进行大量市场调研并对户储产品的开发进行了技术储备,并围绕既有的逆变器研发团队设立户储产品研发中心,目前共规划三类产品。一是离网储能逆变器,主要面向海外电网不发达地区,如东南亚、非洲、中东等地;二是便携式移动电源,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及国外发达国家市场;三是并离网储能逆变器,主要面向欧洲、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高电价地区。三类产品主要功率段已完成技术、功能、外观升级迭代和产品定型,取得主要目标市场地区相关产品认证,已具备销售资质和条件。公司将着力搭建销售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经销形成多渠道营销,加快产品海外布局速度。同时完善供应链,降低采购及制造成本,在此基础上,将产品研发向三相大功率储能逆变器进一步延伸,以继续扩大产品组合,提升市场竞争力,力争下半年承接多批次、多批量销售订单。

3.2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40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或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鹏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41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80万张,期限为6年,按面值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2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956.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8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8,158.2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828号)。

3、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增加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项目总装机容量,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在增加部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作为募投项目前,募投涉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约为166.26MW,投资总金额为72,340.7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1,600.00万元,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布于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项目总数量为55个。在增加部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作为募投项目后,募投涉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增加到204.31MW,投资总金额为77,845.9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61,600.0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仍分布于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项目总数量增加到67个。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银行贷款系以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融资成本为目的,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6,956.04万元,低于原预案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88,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进行调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投入额度不变,差异部分调减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分布式光伏电站中已全部并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85.18MW,实际建成装机容量为80.28MW;在建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29.30MW;待建项目备案装机容量89.83MW。

[注3] 本半年度已并网电站实际实现的效益为851.76万元,如按年化折算为2,093.85万元,相应则达到预计的效益。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9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利忠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或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