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7,644,5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8,293,350.3元人民币(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8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8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8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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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8月21日至登记日:2024年8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66号;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9-86350908;
传真电话:0519-86350676。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