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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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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50 公司简称:爱博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572.10万元,同比增长68.54%。手术治疗产品中,“普诺明”等系列人工晶状体收入同比增长30.20%。近视防控产品中,“普诺瞳”角膜塑形镜收入同比增长6.89%,“普诺瞳”“欣诺瞳”离焦镜收入同比增长86.78%。视力保健产品中,隐形眼镜收入18,346.94万元,同比增长956.92%,占营业收入比例上升到26.76%。

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04.08万元,同比增长27.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904.59万元,同比增长29.95%。公司收入的增长带动了整体毛利的增长,但是受人工晶状体集采后价格下降的影响,以及随着以隐形眼镜产品为主的视力保健业务占公司收入比重的扩大,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加之隐形眼镜业务处于产能扩张期,各项成本偏高,利润率尚未达到稳态水平,影响了公司整体净利润增速。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92.17万元,同比增长52.72%,高于净利润增速。其中:公司销售收到的货款较上年同期增长50.30%,低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隐形眼镜业务处于快速增长期,新增销售订单尚未到回款周期。另一方面,上年同期缴纳前期延缓税费等支出较高,从而使得本报告期整体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速仍高于净利润增速。

受益于公司净利润的增长,每股收益同比增长与净利润增速基本保持一致。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0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06号文《关于同意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博医疗”)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55元,募集资金总额882,02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8,040,363.48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989,136.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0BJA1205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2,500,561.9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各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为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所致。

注3:爱博诺德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当期发生额负数为退款所致。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701,529.7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8,298.4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0BJAA120011号”《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本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公司募投项目支出中包含相关人员工资(含须公司代扣代缴个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职工薪酬以及水电费,同时部分进口设备、材料需直接以外汇进行支付。鉴于:(1)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工资等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同时上述人员工资等职工薪酬需按照人工工时归集到不同募投项目;(2)水电费按照用电情况等分配到不同募投项目,但需按照结算单一次性支付给供电公司;(3)部分募投账户开户行无法提供外汇业务,为确保募投项目及时付款,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上述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于次月底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公司2022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99,393,548.70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超募资金378.65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用于研发项目,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0.47%。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391.54万元已转入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统一管理。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除变更研发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项目外,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具体变更情况见下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公司2021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本公司2022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注2:爱博诺德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当期发生额负数为退款所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9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的总股本105,250,992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42,800股后的股本105,108,1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84,086,5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9,337,546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5,250,992元变更为人民币189,337,546元,总股本由105,250,992股变更为189,337,546股。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际完成归属登记206,982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已于2024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证券变更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9,337,546元变更为人民币189,544,528元,总股本由189,337,546股变更为189,544,528股。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根据前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公司章程》同时废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8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璇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