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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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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11 公司简称:国药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姜修昌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名,实到董事十名,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修昌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部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药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药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药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4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10名董事中的姜修昌、刘勇、李晓娟、文德镛、蒋昕、田国涛共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均为独立董事)全部同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七)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3年度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风险管理工作成效,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八)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药股份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风险防范与控制水平,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和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国药股份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九)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公司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议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采取了有效的管理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没有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2月16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获准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2,736,835股股份、向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发行11,990,013股股份、向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075,11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035,85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65,4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0元。2017年5月23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发行费用及已缴保证金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划转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本次公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999,754.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11,782,152.81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217,601.99元,其中包含人民币51,499,999.06元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认购单位缴纳的保证金转入。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25日出具《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17BJA60549)。

(二)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999,754.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11,782,152.81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217,601.99元。

2、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北京”)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之一“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相关支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发布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3、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包含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手续费用支出及累计利息收入。

4、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发布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中,拟将不超过8.5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账户余额(均包含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产生的差额为已由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先期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82,155.2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于2017年6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人民币5,240万元以注资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控北京进行注资。于2018年10月,国控北京与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11月,国控北京的上述募集及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240万元。以上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3,526,655.94元,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支出;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关于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不超过8.5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同日发表了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8.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8.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并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千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补足。

注2: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继续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目”和“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因近年北京医药市场政策频出,对医药行业带来一定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效益,最大限度防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的风险,本公司结合医药政策的变化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科学的推测,待论证成熟后,根据相关的规定履行程序投资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8 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6日

至2024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 层

(三)登记日期:2024 年9月2日至4日

(四)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罗丽春

邮编:100077 电话:010-67271828

电子邮箱:gygfzqb@sinopharm.com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