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16 公司简称:奥特维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通知之日(2024年8月11日)的总股本314,433,1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41.25万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 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081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8月28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徐中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徐中秋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徐中秋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将与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徐中秋,女,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公共关系专业。曾就职于南通斯维特精密机械公司、江苏世技机械有限公司,2014年3月加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任流程优化主管一职。

徐中秋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徐中秋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080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4年8月28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葛志勇先生、李文先生、刘世挺先生、贾英华女士、殷哲先生和周永秀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薄煜明先生、孙新卫先生、杨建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孙新卫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霞女士、吕洁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中秋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志勇,男,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动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在无锡邮电局、无锡邮政局、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至今,创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文,男,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气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2010年至今,创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世挺,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与信息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历任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控制工程部主任;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开发部部长、生产管理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3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贾英华,女,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0年入职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殷哲,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助理会计师、上海尧华纸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美德维实伟克康茂(无锡)定量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4月加入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周永秀,女,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贵金属资源控股公司副总裁。现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2021年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薄煜明,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理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1987年至2002年5月期间,历任华东工学院(现南京理工大学)助教、讲师;南京理工大学副研究员。自2002年6月起至今,担任南京理工大学研究员。2023 年 9 月被补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薄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新卫,男,1966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注册会计师CPA、注册评估师CPV。 2016年至今在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公司的合伙人,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先后兼任过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龙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睿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新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建红,男,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北京大学哲学学士、四川大学法学硕士。1991年7月至2003年9月期间,曾担任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分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自2003年9月起至今,担任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目前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调解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3 年 9 月被补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杨建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霞女士,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扬州大学市场营销专业。2005年入职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至今,任市场部经理一职。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霞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吕洁女士,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毕业于无锡轻工大学法律学专业。二级物流师,2001年入职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至今,任物流部经理一职。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吕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吕洁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082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 6 楼会议室 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6日

至2024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00-4:30):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investor@wxautowell.com)、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9月3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investor@wxautowell.com

电话:0510-82255998

联系人:周永秀、李翠芬、陶敏燕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769,082,688.5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72,580,158.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年半年度拟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之日(2024年8月11日)的总股本314,433,1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412,525.34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同意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078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奥特维”)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0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3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0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6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2023]D-00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3、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存在2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2年8月,公司聘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2022年8月-11月,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持续督导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3年3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平安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8月16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到位,2023年8月-9月,公司、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奥特维、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于2023年12月,与平安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奥特维、子公司普乐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相关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2021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该次发行于2022年8月22日完成。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万元。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2023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该次发行于2023年8月10日完成。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10亿元。③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亿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附件 “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东大道证券营业部等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使用2亿元。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同意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990.87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22]D-0549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置换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00万元向智能装备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上述募集资金由全资子公司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

2、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光学应用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项目之装片机、倒装芯片键合机项目。上述募集资金由全资子公司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4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

3、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因智能装备和光学应用实施股权激励,使得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之叠片机”、“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之装片机、倒装芯片键合机”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借款从无息借款调整为有息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智能装备、光学应用已有募集资金借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息,未来募集资金借款自借款到账之日起计息。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4、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科芯技术提供借款以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之金铜线键合机,以募集资金4,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光学应用提供借款以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上述借款将由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次汇给控股子公司光学应用和科芯技术,由各控股子公司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不超过4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募集资金借款到账之日起计息。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5、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和3000万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和控股子公司无锡普乐提供借款以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目之TOPCON电池设备,上述借款将由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次汇给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和控股子公司无锡普乐,由各控股子公司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不超过3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其中,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为无息借款;控股子公司无锡普乐为有息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募集资金借款自借款到账之日起计息,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6、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科芯技术吸收合并光学应用,将注销光学应用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之“装片机”“倒装芯片键合机”项目变更前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学应用实施,因吸收合并实施主体变更为科芯技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变更前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学应用实施,因吸收合并实施主体变更为科芯技术。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表1: 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附表二: 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