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17 公司简称:金冠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 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以现场与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勇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7.86元/股调整为7.37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合计6.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的28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的14名激励对象合计归属62.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5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7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7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取消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原定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两项议案,增加了控股股东提请增加的前述两项议案。
4.2022年7月20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希慧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在委托征集期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5.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7日期间,公司在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2022年8月3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8.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0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50.40万股,上市流通日2023年11月7日。
12.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以下简称“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该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3.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应由公司按作废失效处理。
2.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等级为E,其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对应的归属比例为0%,该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0.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应由公司按作废失效处理。
(二)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鉴于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该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应由公司按作废失效处理。
综上,本次作废以上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1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合计6.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2.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4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7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7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取消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原定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两项议案,增加了控股股东提请增加的前述两项议案。
4.2022年7月20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希慧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在委托征集期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5.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7日期间,公司在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2022年8月3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8.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0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50.40万股,上市流通日2023年11月7日。
12.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以下简称“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应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确定以2024年6月5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因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49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作调整。
(二)调整方法和结果
1.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出现派息时,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7.86元/股调整为(7.86-0.49)=7.37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7.86元/股调整为7.37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6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2.1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48.6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3.50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3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610.9184万股的1.73%,其中首次授予18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8%;预留授予4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5%。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37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34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16人。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6)任职期限和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分年进行,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度的个人归属系数,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X)。具体见下表: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7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7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取消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原定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两项议案,增加了控股股东提请增加的前述两项议案。
(4)2022年7月20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希慧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在委托征集期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5)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7日期间,公司在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2022年8月3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8)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0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50.40万股,上市流通日2023年11月7日。
(12)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以下简称“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注:表格中的授予价格为授予日的授予价格。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2.1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48.6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3.5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樊崇先生、徐学亭先生、马英林先生、贾娜女士、王海霞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8月1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17日。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7月18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
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归属合计62.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前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6.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失效处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的28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的14名激励对象合计归属62.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28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1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2.10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上述归属期内实施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情况
1.授予日:2022年8月17日
2.归属数量:48.60万股
3.归属人数:28人
4.授予价格:7.37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情况
1.授予日:2023年7月18日
2.归属数量:13.50万股
3.归属人数:14人
4.授予价格:7.37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归属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和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归属合计62.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本次归属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之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2.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3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7296万股,发行价格为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2,350,45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554,441.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796,010.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53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12,007.5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164.07万元。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6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它用途。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007.5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业务发展、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其他现金管理和投资。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6月调整至2025年6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建设研发办公大楼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8,036.00万元调整为3,696.68万元,且投资总额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调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工资合计4,339.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8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29日(星期四) 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图文展示+中小投资者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2日(星期四) 至08月2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nyjingu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2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8月29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29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樊崇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贾娜女士
独立董事:吴希慧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8月29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2日(星期四) 至08月2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nyjingua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377-63199188
邮箱:zhengquanbu@nyjingu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