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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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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11356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郑念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的议案,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正裕转债”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进行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白、范雨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

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正裕转债”按照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调整转股价格,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修正前转股价格:9.88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8.50元/股

● 正裕转债本次转股价格修正实施日期:2024年8月23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8 号)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5%,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5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正裕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61”。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正裕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1 月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7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正裕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 14.21 元/股。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正裕转债”目前转股价格为9.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2021-039、2022-033、2023-028)。

二、转股价格修正依据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8.40元/股),已经触发“正裕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三)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由9.88元/股向下修正为8.50元/股。

三、转股价格修正结果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8.02元/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7.91元/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5.17元,股票面值为1.00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正裕转债”价格应不低于8.02元/股。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正裕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88元/股向下修正为8.50元/股。

本次修正后的“正裕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23日起生效。“正裕转债”于2024年8月22日停止转股,2024年8月23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