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亲身出席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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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本报告期”、“报告期”)中期财务报告为未经审计。
5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不分配2024年半年度利润,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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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2.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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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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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2.2.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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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中期财务报表之差异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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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详情请参阅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之补充资料。
2.3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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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石化集团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44,660,000股,占上海石化股本总额的0.4184%,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不适用
2.4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与淡仓
于2024年6月30日,根据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所知,本公司主要股东(即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5%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除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之外)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要披露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存置的披露权益登记册内的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公司普通股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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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好仓;(S):淡仓
注:
(1)根据本公司董事于香港交易所网站获得之资料及就董事所知,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石化集团直接及间接拥有中石化股份68.98%的已发行股本。基于此关系,中石化集团被视为于中石化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的5,459,455,000股A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2)该等股份由Corn Capital Company Ltd持有。 孔宪晖于Corn Capital Company Limited持有100%的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孔宪晖被视为于Corn Capital Company Limited所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3)该等股份由Yardley Finance Limited持有。陈建新于Yardley Finance Limited持有100%的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陈建新被视为于Yardley Finance Limited所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述披露之外,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并无接获任何人士(除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之外)通知,表示其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披露权益登记册内的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2.5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在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的权益和淡仓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权益和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上述规定其被当作或被视为拥有的权益和淡仓);或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本公司须存置的披露权益登记册内的任何权益和淡仓;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权益和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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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好仓
除上述披露者外,于2024年6月30日,据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监事所知,本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监事并未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和债权证中,拥有如上所述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和《香港上市规则》须作出披露或记录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2.6债券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存续及新发行债券。
三重要事项
3.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半年度报告之本集团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及其附注同时阅读。除另有说明外,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2024年上半年,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全球经济复苏持续承压,中国GDP同比增长5.0%,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受地缘政治波动、OPEC+减产等影响,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宽幅震荡,市场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石化行业竞争激烈。
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形势,本集团紧紧围绕打赢安全生产、扭亏为盈、高质量发展“三大战役”,抓实安全环保、经营优化、转型发展、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总体按照预定目标有序推进。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集团营业额为人民币434.90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3.99亿元,降幅为3.12%;税前盈利为人民币0.12亿元(去年同期税前亏损为人民币11.9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2.02亿元;除税及非控股股东权益后盈利为人民币0.03亿元(去年同期亏损为人民币9.6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9.70亿元。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生产的主体商品总量583.07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7.70%。 本集团累计加工原油665.29万吨(含来料加工76.03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6.22%。生产成品油428.47万吨(含来料加工48.76万吨),同比增长0.43%,其中生产汽油166.57万吨,同比增长3.80%;柴油138.67万吨,同比减少24.86%,航空煤油123.23万吨,同比增长51.00%。生产乙烯21.98万吨,同比减少38.47%;对二甲苯34.87万吨,同比减少1.52%;生产塑料树脂及共聚物47.29万吨,同比减少6.21%。生产合成纤维1.38万吨,同比增长15.97%。上半年本集团的产品产销率为99.04%,货款回笼率(不含关联企业)为100%。
安全环保总体可控。持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深化绿色企业建设,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环保水平。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顺利推进环保隐患整治项目,建立精准防控机制,加强废气污水全流程管控和防汛防台治理,公司边界VOCs浓度均值69.1ug/m3,同比下降5.86%,外排工业废水综合达标率100%,有控废气达标率100%,危险废物妥善处理处置率100%,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0.12%、0.44%。
生产运行总体平稳。加强工艺设备专业管理,着力推进工艺平稳性体系建设、定时性事务、变更风险管控及防腐管理,逐步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工艺技术管理体系。加强设备健康监测诊断,大力推进预防性维修。实施工地现场标准化、质量管控标准化、重点项目标准化,主体装置检修顺利完成。上半年未发生二级以上非计划停车,主要装置运行总体稳定。在列入监控的54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中,有16项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有28项指标好于去年全年水平,同比进步率为51.85%。
降本增效成果显著。全面提升产业链效能。加强效益动态测算,深度优化装置负荷、检修计划、加工路线,以及原油、原料、产品、燃料结构,力争全产业链生产运行成本最优、效益最大。加大拓市扩销力度。合成树脂新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实现增效,碳纤维市场开拓取得新进展。深化成本费用管控。坚持零基预算,落实倒逼机制,采购成本下降。加强节能管理和技术改造,全厂加热炉平均热效率有效提升。
转型升级蹄疾步稳。着力推进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完成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招标;弹性体项目进入土建收尾和安装高峰阶段;热电东区220千伏系统改造投运成功并网。大力推进碳纤维技术攻关和应用研究,积极参与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高透聚丙烯产品试生产一次成功并达到行业标杆水平;抗冲共聚流延膜专用料试生产成功。同时,积极开拓对外业务并加强数智化建设。
改革提效加快推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优化管理体制机制,聚焦主责主业,优化对外股权管理机制和投资结构,加强亏损企业治理,切实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推进规章制度标准化管理,加强执行文化建设,落实网格化责任。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统筹推进“劳动合同+上岗协议”双契约管理,构建“能进能出”市场化用工机制,促进员工能力提升和用工结构优化。
下表列明本集团在所示报告期内的销售量及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销售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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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共实现销售净额人民币374.9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2%,其中化工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贸易的销售净额分别减少7.86%和26.13%,炼油产品增加1.95%。受产品产量下降影响,炼油产品和化工产品销量分别下降2.64%和18.77%。受原油价格上涨影响,各板块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与同期相比均有所上升。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成本为人民币375.62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51%,占销售净额的100.18%。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原油加工成本为人民币258.20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3.47亿元。其中:本期原油单位加工成本为人民币4,381.76元/吨,比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71.92元/吨,涨幅为4.08%,单位加工成本上升使得成本增加人民币10.13亿元;本期原油加工量(不含来料加工)较去年同期减少79.82万吨,原油加工量下降使得成本减少人民币33.60亿元。上半年本集团原油成本占销售成本的比重为68.74%。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其他辅料的支出为人民币41.4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26%。报告期内,本集团折旧摊销和维修费用开支分别为人民币10.34亿元和人民币3.26亿元,折旧摊销费用同比增加5.19%,主要是由于2023年下半年第三回路220KV电源进线工程等在建工程项目转固,使得本报告期折旧费用增加;维修费用同比减少32.08%,主要由于本期检修项目较2023年同期减少所致。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及管理费用为人民币1.30亿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1.51亿元下降了13.91%,主要因为报告期内装卸运杂费因发货流程优化而下降人民币0.09亿元,代理手续费因代理销售额减少下降人民币0.04亿元。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其他业务收入人民币0.58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0.04亿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租金收入减少人民币0.04亿元。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其他业务支出人民币0.1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0.04亿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补缴税金及滞纳金人民币0.10亿元。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财务净收益为人民币0.89亿元,去年同期财务净收益为人民币1.30亿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间利息支出增加人民币0.36亿元。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除税及非控股股东损益后利润为人民币0.03亿元,较去年同期的亏损人民币9.67亿元减少亏损人民币9.70亿元。
资产流动性和资本来源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量为人民币2.51亿元,去年同期为现金净流出人民币2.80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报告期内采购商品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73.79亿元、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60.14亿元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7.50亿元。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量为人民币5.86亿元,去年同期为现金净流入人民币5.03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2023年上半年收回以前年度购买的定期存款人民币10.00亿元,本报告期收回定期存款人民币2.00亿元,导致本报告期定期存款现金净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8.00亿元,且本报告期对合营企业追加投资支付现金人民币1.50亿元。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量为人民币14.35亿元,去年同期为现金净流入人民币34.91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报告期内偿还借款及超短期融资券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4.80亿元、取得借款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4.82亿元。
借款及债务
本集团长期借款主要用于资本扩充项目。本集团一般根据资本开支计划来安排长期借款。而短期债务则被用于补充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总借款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人民币15.00亿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增加人民币15亿元,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5.0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00亿元。本集团本报告期无短期债券。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按固定利率计息的总借款本金数为人民币52.00亿元。
资本开支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为人民币3.57亿元。主要用于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项目配套工程和上海石化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
下半年,本集团继续推进上海石化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项目和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项目配套工程等项目实施。本集团计划的资本开支可以由经营所得现金及银行信贷融资拨付。
资产负债率
本集团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41.96%(2023年6月30日:38.97%)。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方法为:总负债/总资产。
本集团员工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在册员工人数为7,124人,其中4,338人为生产人员,1,977人为销售、财务和其他人员,809人为行政人员。本集团的员工63.66%是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集团根据雇员及董事之岗位、表现、经验及现时市场薪酬趋势厘定雇员及董事的薪酬。其他福利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及国家管理的退休金计划。本集团亦为雇员提供专业及职业培训。
所得税
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施行,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调整为25%。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半年度的所得税税率为25%。
《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披露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D2第四十段,除了在此已作披露外,本公司确认有关附录D2第三十二段所列事宜的现有公司资料与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相关资料并无重大变动。
(2)下半年市场预测及工作安排
展望下半年,从宏观经济看,全球经济增长动能承压,下行风险持续集聚。中国经济向好态势不变,供需两侧新动能新优势在积蓄壮大,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态势明显。从行业看,市场供强需弱格局严峻,新能源车渗透率提升,存量市场需求受到挤压,化工市场仍处于景气周期低谷。
从集团自身来看,下半年安全生产、经营创效、项目推进、深化改革等工作任务仍然繁重艰巨。总体而言,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下半年本集团将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 夯基固本,着力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压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和专业管理责任,落实闭环管理。坚持做强专业管理,优化承包商考核机制,加强直接作业管控,推进日常操作标准化和重大作业申报规范化,持续推进老旧装置问题整改。坚持狠抓源头治理,推动无废工厂建设,争创A级绿色企业。
2. 攻坚创效,全力完成扭亏增盈目标。紧紧围绕现场和市场,不断锤炼精益高效的生产组织和计划执行能力、敏捷优质的产品供应和技术服务能力,以及领先同行的产品开发和应用拓展能力,抓实炼化一体化优化,全面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益。持续优化原油采购和原料结构,优化乙烯原料结构和石脑油流向,提高成品油产量,优化成品油出厂渠道。优化产品结构,增产盈利产品。
3. 创新发展,全面推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聚焦高质量发展,培育提升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建设。继续推进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土建开工;建成热塑性弹性体及其配套项目;建成投用复材实验基地;继续实施十大生产运行优化脱瓶颈项目。加快推进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发展。深化长期战略合作,进一步提升碳纤维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份额。推进碳纤维复合材料重点应用领域研究,努力形成碳纤维-中间体-复合材料整体解决方案。加快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全面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生产运营管控能力。
4. 深化改革,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全面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以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优化组织机构,优化运行管理机制,提升组织运营管理效率和水平。持续深化市场化运营机制改革,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分配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力推进投资企业提质创效。
5. 蓄势聚能,多措并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培训和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畅通人才纵向晋升和横向贯通通道,丰富成长路径多样性,营造全员竞争上岗、创先争优良好氛围。抓实能力鉴定,夯实“三基”工作。推进实训基地综合体建设,不断开发仿真系统。加强基本功训练,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业务竞赛,提升全员岗位能力。
3.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
3.2.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本报告期内,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报表项目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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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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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毛利率按含消费税的炼油产品价格计算,扣除消费税后炼油产品的毛利率为5.03%。
(2)营业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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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资产及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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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公司是中国主要的炼油化工一体化综合性石油化工企业之一,具有较强的整体规模实力,是中国重要的成品油和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并拥有独立的公用工程、环境保护系统,及海运、内河航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配套设施。
本公司主要的竞争优势在于质量、地理位置和纵向一体化生产。公司拥有50余年的石油化工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在石化行业积累有深厚的资源。公司曾多次获全国和地方政府的优质产品奖。公司地处中国经济最活跃、石化产品需求旺盛的长三角核心地区,拥有完备的物流系统和各项配套设施,邻近大多数客户,这一地理位置使公司拥有沿海和内河航运等运输便利,在运输成本和交货及时方面有竞争优势。公司利用炼油化工一体化的优势,积极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及品种,优化生产技术并提高关键上游装置的能力,提高企业资源的深度利用和综合利用效率,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
3.3投资状况分析
3.3.1委托理财及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理财的情况。
(2)委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贷款的情况。
3.3.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3.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的主要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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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子公司均未发行任何债券。
本集团应占其联营公司的权益,包括于中国成立的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化学工业区”)的38.26%,计人民币22.97亿元的权益。
(1)报告期内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主要控股和参股公司盈利情况说明
2024年上半年,上海投发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39亿元,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0.20亿元。
2024年上半年,金山联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77亿元,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0.09亿元。
2024年上半年,上海金昌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01亿元,税后净亏损为人民币0.05亿元。
2024年上半年,上海金菲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20亿元,税后净亏损为人民币0.04亿元。
2024年上半年,金联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05亿元,税后净亏损为人民币0.07亿元。
2024年上半年,化学工业区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亿元,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盈利为人民币1.83亿元,本公司应占收益人民币0.70亿元。
2024年上半年,上海石化林德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3亿元,税后盈利人民币1,175万元,本公司应占收益人民币588万元。
2024年上半年,上海石化岩谷气体开发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6万元,税后亏损人民币888万元,本公司应占损失人民币444万元。
2024年上半年,上海阿自倍尔控制仪表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9亿元,税后盈利人民币1,929万元,本公司应占收益人民币772万元。
2024年上半年,上海石电能源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2亿元,税后盈利人民币1,141万元,本公司应占收益人民币610万元。
(2)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变动超过30%的主要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分析
a) 2024年上半年,上海金昌经营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60.77%,其主要原因是金昌公司自2023年10月起处于歇业状态,导致本报告期成本费用较2023年上半年大幅减小,使得2024年上半年经营亏损减少。
b) 2024年上半年,上海金菲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13.80%,其主要原因是聚乙烯类产品毛利下降,使得2024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相比下降。
c) 2024年上半年,金山联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58.1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口销售减少,使得2024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同比下降。
d) 2024年上半年,金贸国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9.1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口销售减少,使得2024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同比下降。
3.3.4非募集资金主要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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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4.1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本年度股利,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公告刊登于2024年6月7日的《证券时报》,并于2024年6月6日上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3.4.2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四其它事项
4.1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主要审阅了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并探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及财务报告事宜。
4.2购买、出售和赎回本公司之证券
2023年6月28日,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回购不超过10%公司已发行的H股。本报告期内,公司自香港交易所回购H股53,866,000股,支付对价人民币53,425千元,回购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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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23年11月及12月回购的股份及上述该等回购股份合共124,058,000股份已于2024年6月17日注销。除本报告披露外,本集团概无购买、出售和赎回本集团任何证券(“证券”一词的涵义见《香港上市规则》附录D2第一段)。
4.3《企业管治守则》遵守情况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应用并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之《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所有守则条文。
4.4《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遵守情况
本公司已采纳并实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监管董事及监事之证券交易。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并从各董事及监事获取书面确认彼等于报告期间均一直全面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情况。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亦适用于可能会掌握本公司未公布内幕消息之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并未发现任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不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之情况。
承董事会命
郭晓军
董事长
中国,上海,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4-027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8月7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第八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位,实到董事10位。董事解正林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解正林先生授予董事长郭晓军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晓军先生主持,董事会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批准公布半年度报告。授权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按适用规定向公司各上市地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报送有关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资料。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本报告,并同意将本报告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郭晓军先生、杜军先生及解正林先生为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他 8 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决议三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海燕为联席公司秘书及香港交易所授权代表的议案》。
决议四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4-028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至8月2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pc@sp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日挂网,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郭晓军
财务总监:杜军
董事会秘书:刘刚
独立董事:杨钧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至8月2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pc@spc.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21-57943143
邮箱:spc@sp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