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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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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55 公司简称:日辰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华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为公司提供了8年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较高的专业水准,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将2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75.3423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将6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37.90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屈洪亮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委员陈颖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过程中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制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4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障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制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制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司中小投资者对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愿和诉求,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制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4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制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执行情况自检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大额资金往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方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情形。公司针对上述所有重大事项,均不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的情形,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上午11: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隋锡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委托出席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0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为公司提供了8年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较高的专业水准,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将2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75.3423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将6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37.90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70元。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60,630.87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1,689.8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项目实施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已将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部分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此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3月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71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1,689.8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金额)。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种类

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辰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日辰股份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日辰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种类

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二)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 交易币种: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日元、美元等。

●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交易场所: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在正常进出口业务基础上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市场、履约、操作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8月21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障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运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币种: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日元、美元等。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场所: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五)有效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业务为基础,但是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当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意味着公司虽然锁定了外汇风险,但是放弃了汇率向公司有利方向波动的正面影响和收益,增加公司机会成本;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高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操作,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合理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有效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为规避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控制汇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外汇收付预测情况为基础,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风险相对可控。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先生。

2023年度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石磊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尹淑英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平均每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飞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增长25%,主要由于近年来随着公司合并范围的增加及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年报审计工作需投入的人员、时间及工作量增加,结合行业收费标准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兴华所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中兴华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且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建议续聘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辰股份”)之全资子公司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嘉兴”)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日辰嘉兴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84.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3%。(下转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