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
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

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业务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2024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9日

至2024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

(四)登记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五)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2109966

传真:021-52371633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457.32万元。

二、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在进行相关评估时,应当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82.40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3.64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5万元。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374.93万元,其中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04.31万元,对10万吨/年可生物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实际建设6万吨)(以下简称“PBAT”)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479.24万元。对PBAT项目计提减值的主要原因为:1、目前市场景气度较低,PBAT可降解装置处于暂时停车状态;2、公司委托外部评估机构对PBAT固定资产进行评估,采用了成本法,参考最近市场价格并考虑成新率进行评估。同时结合收益法进行测算。根据谨慎性原则,对该项目计提了减值。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2024年半年度,公司累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9,457.32万元,预计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457.32万元,已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环境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四、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已就此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利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116,137.9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4,039,714.88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积极响应政策倡导,回馈投资者信任,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8,839,8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001,91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48,959,493.2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47.57%。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

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上接1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