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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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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109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张伟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6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内容

“张伟丽:

经查,你作为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于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的重大事件决策过程中单笔买入公司股票3,000股,成交金额16,44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警示函所涉及的违规交易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兼财务总监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张伟丽女士收到上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张伟丽女士对本次违规行为进行了反思,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歉,后续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