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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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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7版)

202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注6:海特高新、特力A、广汇汽车、鹏翎股份和固安捷作为极值或异常值剔除,原因如下:①海特高新和鹏翎股份2023年静态市盈率偏高,故作为极值予以剔除;②特力A2023年起,汽车销售、检测、维修及配件销售不再作为其主营业务,故作为异常值予以剔除;③广汇汽车2022年业绩亏损,2023年业绩扭亏为盈,2024年一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99.80%,业绩波动较大,故作为异常值予以剔除;④固安捷为美国上市公司,无扣非后净利润,相关数据按照2024年8月2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1325元人民币=1美元)折算。因固安捷估值水平与A股上市公司不具备可比性,故作为异常值予以剔除。

剔除异常值和极值后,测算杰瑞股份、创力集团、耐普矿机、咸亨国际、怡合达5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得出速达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为21.55倍(截至2024年8月20日)。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32.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05倍,低于速达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扣非前静态平均市盈率24.06倍和扣非后静态平均市盈率21.55倍(截至2024年8月20日)。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32.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14.06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扣非前滚动平均市盈率21.76倍和扣非后滚动平均市盈率18.80倍(截至2024年8月20日)。

发行人最近四个季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14.01倍,亦低于前述指标。

(2)与门类行业平均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由于公司所属大类行业剔除亏损及暂停上市股票后,行业内股票数量少于5只,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未计算并发布该行业的市盈率,仅发布了所属门类行业“C制造业”的行业平均市盈率,截至2024年8月2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1.17倍。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32.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05倍,低于2024年8月2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门类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1.17倍。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32.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14.06倍,低于2024年8月2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门类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21.24倍。

制造业(C)行业平均市盈率从2024年以来有所波动但基本保持稳定,具体如下:

注:统计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

综上,本次发行价格32.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05倍,定价与行业估值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3)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根据发行人的业务实质,目前不存在与发行人具有相同领域业务的上市公司。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选取了不同领域具有相似业务的10家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为Wind,数据截至2024年8月20日(GMT+8);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日收盘价孰低值/(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8月20日));

注3: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日收盘价孰低值/(2023年4-12月和2024年1-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8月20日));

注4:招股说明书中列示的可比公司为海特高新、杰瑞股份、特力A、广汇汽车、创力集团、耐普矿机和鹏翎股份。与招股说明书相比,问询回复中列示的可比公司中新增咸亨国际、怡合达和固安捷,原因为咸亨国际、怡合达和固安捷的主要业务均为工业品的集约化一站式供应服务,组织模式和产业链位置均与发行人相似,同属于工业服务业,具备较高的可比性,其与发行人的可比情况,发行人已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问题6)、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问题2)等文件中进行过披露及说明;

注5:海特高新、特力A、广汇汽车、鹏翎股份和固安捷作为极值或异常值剔除,原因如下:①海特高新和鹏翎股份2023年静态市盈率偏高,故作为极值予以剔除;②特力A 2023年起,汽车销售、检测、维修及配件销售不再作为其主营业务,故作为异常值予以剔除;③广汇汽车2022年业绩亏损,2023年业绩扭亏为盈,2024年一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99.80%,业绩波动较大,故作为异常值予以剔除;④固安捷为美国上市公司,无扣非后净利润,相关数据按照2024年8月2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1325元人民币=1美元)折算。因固安捷估值水平与A股上市公司不具备可比性,故作为异常值予以剔除。

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32.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05倍,低于剔除异常值和极值后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非前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23.39倍和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20.97倍(截至2024年8月20日)。

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32.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14.06倍,低于剔除异常值和极值后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非前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21.16倍和扣非后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18.28倍(截至2024年8月20日)。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皆低于剔除异常值和极端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8、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格,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9、按本次发行价格32.00元/股和1,90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8,228.77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2,571.23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10、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第五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业务流程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缴付资金加算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3、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4、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