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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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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9版)

202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版)

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均已逾10年的主要客户中,国家能源集团、陕煤集团、河南能源集团均为我国能源行业最具代表性的大型能源集团。上述知名能源集团产量规模大,质量要求高,对于供应商遴选具有严格的资质评选和技术要求。公司依靠规模化的优质供应链、过硬的服务能力和领先的服务意识,获得了下游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客户认可,积累了较好口碑,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大型、先进、规范的客户给予了公司更强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更大的业务拓展潜力,在高端设备的后市场服务和智能化改造上也能够占领市场先机。

综上,结合发行人自身主营业务、行业地位、经营规模及盈利能力等,考虑发行人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发行人本次发行定价具有审慎性和合理性。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9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9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2.00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32.00元/股、发行新股1,900.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8,228.77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2,571.23万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2.00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速达股份”,申购代码为“001277”。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4年8月2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4年8月2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900.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8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900.00万股“速达股份”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9,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4年8月2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4年8月2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4年8月23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4年8月27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9,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4年8月2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4年8月2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4年8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概括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按照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4年8月23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4年8月26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8月26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网披露的《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4年8月26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8月27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网上披露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8月27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8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4年8月29日(T+4日)披露的《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十二)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业务流程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缴付资金加算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4年8月28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十三)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年8月29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

联系电话:0371-67682221

联系人:谢立智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