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76 公司简称:恒瑞医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107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蒋素梅女士、王洪森先生的辞职报告。蒋素梅女士、王洪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蒋素梅女士、王洪森先生仍在公司负责相关工作,本次人事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此,公司对蒋素梅女士、王洪森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103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等级为1-3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银行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鉴于公司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进行中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效益。

2、委托理财额度及额度有效期

公司可用于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60亿元(含本数)人民币,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进行委托理财。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委托理财。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审议程序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类型

仅限于风险等级1-3级,由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和银行结构性存款。

2、委托理财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

3、委托理财产品期限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择机进行中、短期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收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为确保委托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10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99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因监事袁开红、熊国强、徐煜属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受益人,需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因监事袁开红、熊国强、徐煜属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受益人,需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98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赞成: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赞成: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作出修改和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赞成: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一)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三、四、五项议案因董事戴洪斌、张连山、江宁军、孙杰平属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受益人,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第三、四、五、六项议案及第七项议案的(一)、(二)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10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不再作一一对比。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证券代码:600276 公告编号:临2024-10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年8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骨干员工和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203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18人(不含预留份额),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员工拟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220万股(含预留份额),约占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9%。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标的股票的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形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受让价格为21.20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平均受让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视实施情况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咨询、管理等服务。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8、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风险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员、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金额不足,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实施本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为公司员工,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骨干员工;

3、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预计不超过1203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18人(不含预留份额),具体参加人数及最终认购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各类持有人认购人数及股数上限不含预留份额。

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名单及认购股数,由公司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220万股(含预留份额),约占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9%。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标的股票的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审议本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计划标的股票过户完成日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二)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需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三)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形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标的股票。

(四)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形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标的股票,受让价格为21.20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平均受让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以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与当前市价存在部分折让,有利于提高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积极性,提升员工持股的参与度和覆盖面,实现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的深度绑定,充分发挥激励效果。

综上,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量公司所处行业、当前面临的人才竞争状况、激励成本及核心团队的参与意愿等因素,最终确定了该受让价格。同时,结合激励与约束相匹配的原则,公司设置了三年业绩目标与锁定期,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充分体现了《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受让价格的定价方式具有合理性。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完毕,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标的股票的交易限制

(下转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