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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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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注:公司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为减少42,348,936.83 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89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邵根伙先生、董事林孙雄先生、邵丽君女士、臧日宏先生现场参加会议,其他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9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调整前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单位:元

注:项目名称、投资额最终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文件为准。

调整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单位:元

注:项目名称、投资额最终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8月15日,公司自2022年6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230,341,692.35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30,341,692.35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394,480.36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482.30万元已在募集资金到位时由主承销商直接扣除。为保证公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8月15日,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人民币2,441,480.36 元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因此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综上,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32,783,172.71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232,783,172.7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6)。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9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业军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次监事会记名投票的方式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91)。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调整前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单位:元

注:项目名称、投资额最终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文件为准。

调整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单位:元

注:项目名称、投资额最终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8月15日止,本公司自2022年6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230,341,692.35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30,341,692.35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394,480.36元。为保证公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8月 15 日止,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人民币2,441,480.36元已从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因此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综上,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32,783,172.71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232,783,172.7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92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的合伙企业北京大北农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创基金”)于2022年3月以增资入股方式取得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3785.NQ,以下简称“惠嘉股份”)6.15%的股权(经稀释后目前持股比例为5.9941%),增资金额4,000万元,并与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签署《关于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

现科创基金拟与杭州百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惠生物”)、惠嘉股份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约定百惠生物以48,102,515.47元受让科创基金持有的惠嘉股份5.994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科创基金不再持有惠嘉股份的股权。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百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KC80U16

4.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7号2幢614室

5.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6.设立时间:2020年12月1日

7.法定代表人:程霞红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

程霞红持有杭州百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6%的股权。

10.百惠生物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倾斜的关系,交易对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百惠生物的资产总额为9,130.31万元、负债总额为5,529.54万元、净资产为3,600.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70259652T

3.住址:浙江省梅溪镇晓墅工业功能区

4.类别: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注册资本:10,206.81万元人民币

6.设立时间:2007年12月17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股东

刘金松持有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49%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惠嘉股份的资产总额为66,787.15万元、负债总额为14,990.26万元、应收账款16,042.76万元,净资产为51,796.89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58,179.85万元、营业利润5,757.83万元、净利润5,460.66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036.2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25.40万元。(以上数据来源为惠嘉股份经审计年报数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北京大北农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杭州百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刘金松、杨彩梅、严小娟、曾新福(惠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二)转让标的

乙方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规则,受让甲方持有的惠嘉股份6,118,10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截至协议签署之日,标的股份占惠嘉股份股份总数的5.9941%。

(三)股权转让价格

1.甲方及乙方同意,乙方本次就受让标的股份应向甲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含税总金额为48,102,515.47元。

2.其他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后,通过在全国股转系统的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实现标的股份自甲方名下转让至乙方名下。若甲乙方双方另行书面一致同意的,也可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采取符合法律法规及新三板规定且适宜的其他交易方式实现标的股份自甲方名下转让至乙方名下(如,大宗交易、做市交易等)。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惠嘉股份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获得投资收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93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北农”)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 号)注册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1,480,36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8.2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7,394,480.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605,517.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7月26日出具XYZH/2024CDAA4B03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调整前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单位:元

注:项目名称、投资额最终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文件为准。

调整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单位:元

注:项目名称、投资额最终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文件为准。

三、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北农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9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北农”)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2,783,172.7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 号)注册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1,480,36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8.2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7,394,480.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605,517.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7月26日出具XYZH/2024CDAA4B03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8月15日,公司自2022年6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230,341,692.35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30,341,692.35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394,480.36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482.30万元已在募集资金到位时由主承销商直接扣除。为保证公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8月15日,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人民币2,441,480.36 元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因此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综上,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32,783,172.71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232,783,172.71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根据《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783,172.7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XYZH/2024CDAA4F0105),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大北农公司截至2024年8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北农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9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1,480,362股,公司总股本由4,112,241,528股增加至 4,323,721,890股,注册资本由4,112,241,528元增加至人民币4,323,721,890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三、授权事宜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96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1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3、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股票账户卡,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须加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2024年9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为有效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上午:9:00一11:30

下午:14:0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104会议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鲁永婷

(2)联系电话:010-82478108 E-mail:luyongting@dbn.com.cn

6、会议费用: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85”,投票简称为“北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