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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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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4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6人,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同意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94,835.49万元调整为87,185.74万元,其中:调减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900万元,调减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100万台废旧家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00万元,调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249.75万元,合计调减投入募集资金金额7,649.75万元。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4亿元(含3.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以下称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人民币61,035.49万元的募集资金向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河北公司)、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宁夏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浙江公司)提供专项借款用于实施项目,其中:向山东公司、河北公司、浙江公司、宁夏公司分别提供29,645.68万元、16,502.11万元、6,443.00万元、8,444.70万元,本次借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4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记名投票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同意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94,835.49万元调整为87,185.74万元,其中:调减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900万元,调减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100万台废旧家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00万元,调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249.75万元,合计调减投入募集资金金额7,649.75万元。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4亿元(含3.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以下称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人民币61,035.49万元的募集资金向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河北公司)、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宁夏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浙江公司)提供专项借款用于实施项目,其中:向山东公司、河北公司、浙江公司、宁夏公司分别提供29,645.68万元、16,502.11万元、6,443.00万元、8,444.70万元,本次借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4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8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993,89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2,299,962.4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442,541.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857,421.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5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3年年报数据更新版)》,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2,299,962.4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442,541.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857,421.44元,低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3年年报数据更新版)》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提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注 :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㈠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事项。

㈡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该事项。

㈢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4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3.4亿元(含3.4亿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㈠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募集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㈡现金管理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3.4亿元(含3.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㈢资金来源

⒈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⒉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8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993,89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2,299,962.4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442,541.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857,421.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5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 :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㈣投资品种

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且满足下列条件:

⒈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⒉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㈤投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㈥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管控措施

㈠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㈡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㈢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㈣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㈤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㈠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事项。

㈡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该事项。

㈢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48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山东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河北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公司: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合计人民币61,035.49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8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993,89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2,299,962.4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442,541.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857,421.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5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后续公司及上述全资公司将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3年年报数据更新版)》《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 :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鉴于:

⒈山东公司、河北公司、宁夏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⒉山东公司、河北公司、浙江公司、宁夏公司分别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100万台废旧家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仓储物流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

为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山东公司、河北公司、浙江公司、宁夏公司分别提供29,645.68万元、16,502.11万元、6,443.00万元、8,444.70万元,合计人民币61,035.49万元借款,本次借款仅限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用作其他用途。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㈠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㈡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㈢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㈣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㈠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㈡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事项。

㈢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系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提供借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中再资环及全资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四方协议。本次借款将存放于该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全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