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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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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5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需根据具体内容安排和相关规定履行具体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交易对方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目前该交易正处于筹划协商阶段,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最终交易方案及该项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筹划事项概述

为强化核心业务,优化资产结构,妥善解决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启动收购河南投资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智慧能源”)投资建设的正旭科技1.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新乡市10MWp户用光伏项目、濮阳龙丰4MW/14.8MWh储能项目,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豫能”)投资建设的临颍金阳光1.7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作。

公司已对以上标的项目基本信息进行了初步了解,但尚未履行审计评估程序,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1:

公司名称: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农业东路41号投资大厦A座905

法定代表人:徐常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5G通信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2:

公司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8,000万元

注册地址: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

法定代表人:任宏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网站及其他途径查询,省投智慧能源、郑州豫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省投智慧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郑州豫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暂定)

1.交易标的:正旭科技1.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新乡市10MWp户用光伏项目、濮阳龙丰4MW/14.8MWh储能项目、临颍金阳光1.7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交易定价依据:以经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双方协商定价。

五、后续工作安排

此次发布提示性公告后,双方将继续就交易细节进一步洽谈,公司将推进审计评估工作,并根据标的项目的具体运营情况对本次交易的可行性做出论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批程序,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告。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法定程序、交易未正式实施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