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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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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4-05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工作。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

2、报告期内,公司申报的龙岗区吉华街道金龙羽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工业上楼”项目计划、规划(草案)经龙岗区“工业上楼”项目工作专班2024年第一次审批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龙岗区吉华街道金龙羽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工业上楼”项目计划、规划(草案)公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因该项目实施尚存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以及未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政策性风险等导致的实施不及预期的可能,且投资金额暂时无法预计,未来该方案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亦暂不可准确预估,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同意:(1)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2)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3)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锦添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开发固态电池相关技术及产业化的框架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子公司拟在五年内投入不超过三亿元人民币与锦添翼共同进行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推动研究成果产业化。

2023年12月,子公司与锦添翼及李新禄教授签订了《协议权益份额转让协议书》,鉴于锦添翼负责人李新禄教授无法入职公司专职工作,经协商一致,锦添翼退出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发项目,将框架协议项下相关权益份额转让给子公司,后续李新禄教授作为名誉顾问为研发项目提供指导、咨询等服务。

2024年初,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平台深圳市赛瑞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董事、副总经理陆枝才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将陆续承接研发项目的后续工作。之后,为进一步规范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受让了陆枝才先生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陆枝才先生退出合资公司的投资。2024年5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以20,000万元认缴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91.67%。

截至目前,公司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电芯方面,研发了不同体系电解质材料的导入工艺,性能尚在测试。(2)电解质方面,研发了电解质的干法工艺和不同体系电解质的应用。目前样品已对外送样。(3)隔膜方面,研发了电解质隔膜不同涂层工艺的理化性能和电性能的影响。目前样品已对外送样。(4)负极方面,完成了自研硅基负极材料的半固态电池性能测试,结果满足内部测试要求。(5)正极方面,已完成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的十公斤级合成制备工艺,采用自研公斤级磷酸锰铁锂材料进行了软包电池性能评测,并根据测试结果持续改进中。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4-055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6人(其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方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翔腾”)采购原材料聚烯烃护套料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现根据公司采购需求,在原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交易类别、定价原则等不变的基础上,公司拟调整2024年度与永翔腾的关联交易内容,即增加采购原材料填充绳。

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郑会杰先生之子,关联董事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有意与香港华为国际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根据子公司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与香港华为国际有限公司后续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证责任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9日在公司办公地址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4-056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项关联交易调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担保行为出于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4-05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概述

2024年4月11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方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翔腾”)采购原材料聚烯烃护套料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现根据公司采购需求,在原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交易类别、定价原则等不变的基础上,公司拟调整2024年度与永翔腾的关联交易内容,即增加采购原材料填充绳。

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郑会杰先生之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款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履行了以下审议程序:

1、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事前同意。

2、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

住所: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新结村牛田岭组沥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永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电线、电缆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022.48万元,净资产708.2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734.78万元,净利润-98.55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郑会杰先生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款等相关规定,由于郑永城先生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由郑永城先生控制的永翔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与永翔腾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永翔腾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经营能力,提供的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永翔腾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将参照公司及子公司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客户交易的条款协商确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依据董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永翔腾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采购行为,双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此项关联交易在公司及子公司原材料采购中所占比重不高,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此外,公司在关联交易协议执行过程中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进行复核评估,为是否继续进行交易提供决策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我们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采购行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参照非关联方交易条款,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4-05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

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有意与香港华为国际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根据子公司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与香港华为国际有限公司后续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证责任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同时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最近一期”指2023年末;2、上表“已审批提供担保的额度”指本次担保前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龙羽”)

成立日期:2018年8月30日

地址:RM 705,7/F,FA YUEN COMMERCIAL BUILDING,NOS.75-77,FA YUEN STREET,KLN,HONG KONG

董事:郑焕然

注册资本:2万元港币

主营业务:从事一般贸易。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金龙羽100%股权。

2、香港金龙羽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截至目前,香港金龙羽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涉及抵押事项;近十二个月内诉讼与仲裁涉及金额为0元。

4、经查询,香港金龙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香港金龙羽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线缆出口业务的重要实施主体,上述担保事项为子公司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议案经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30%。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7,979.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4-06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作出决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9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2024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证券部。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9月6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证券部

邮编:518129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报道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采用邮寄、传真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吉杏丹 郑云梦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

3.联系电子邮箱:zqb@szjly.com

4.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2”,投票简称为“金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 2024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