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16 公司简称:新宏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4-025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与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高管团队在额度内办理具体操作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4-026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李会玲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4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丁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审计委员会

由吴梅生、黄安君、王心怡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吴梅生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

由郑云瑞、吴梅生、高岩敏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郑云瑞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黄安君、郑云瑞、钱博文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黄安君担任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

由丁奎、赵敏海、黄安君、高岩敏、金梦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丁奎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4-02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新宏泰4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丁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杜建平先生、副总经理沈华女士、冯伟祖先生、陈靛洁女士、陈鹏屹先生、赵寅海先生、薛建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胡明峰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勤裕、唐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