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01 公司简称:方正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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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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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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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
2、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0,670,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
3、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北京方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7,978,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8%。
4、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46,183,986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质押起始日为2023年2月24日,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2月24日,质权人为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公司查询,目前上述股份仍为质押状态;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所持46,183,986股公司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23年3月27日,冻结到期日为2026年3月26日。经公司查询,2023年3月29日,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所持46,183,986股公司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轮候冻结,2023年10月11日,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所持8,364,302股公司股份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4年7月19日,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所持46,183,986股公司股份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4年8月19日,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所持46,183,986股公司股份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北京方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所持6,068,290公司股份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24年2月2日,冻结到期日为2027年2月1日。
5、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228,949,101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质押起始日为2023年11月29日,质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6、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41,702,933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质押起始日为2024年6月7日,质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加额度目的:随着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PCB业务规模的发展,为有效防范公司全资子公司在进出口业务中的汇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交易品种: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目的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额度为任意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随着公司PCB业务规模的发展,为有效防范公司全资子公司在进出口业务中的汇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二)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增加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任意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3、交易对手: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四)交易期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2024年度内有效。同时为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前,公司拟暂按本次增加后的公司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执行,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相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由公司董事长指定全资子公司作为交易主体,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操作及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由于客户的支付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同时,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者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减少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选择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防范公司全资子公司在进出口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 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 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进行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进行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授权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24年度内有效。同时为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前,公司拟暂按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执行,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相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
(四)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等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批委托理财方案,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由公司董事长指定全资子公司作为交易主体,进行委托理财。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委托理财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实施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按照上述制度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相关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谨慎投资的原则,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审计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6、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的相关信息。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编制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各项情况。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控制风险;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郭瑾女士、王喆先生、张扬先生、赵启祥先生回避未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