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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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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28 公司简称:优利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1,324,60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4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33,264,662.7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66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31.71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3,575.5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1,324,60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42,400股后为110,882,2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33,264,662.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64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少俊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落实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通过持续加强自身价值创造能力,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9日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69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24年09月04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8日(星期三) 至09月03日(星期二)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uni-tren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04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4日下午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洪少俊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周建华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张兴先生

独立董事:杨月彬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04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8日(星期三) 至09月03日(星期二)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uni-tren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5729808

电子邮箱:stock@uni-tren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68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9日

至2024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接受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信函登记的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4年9月3日下午17:00点前以信函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好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优利德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9-85729808

传真:0769-85725888

邮箱:stock@uni-trend.com.cn

联系人:周建华、饶婉君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6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利德”)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 号文)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1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6,859,465.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净额变动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860.7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60.75万元;(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2,548.83万元,其中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90.95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永久转入流动资金7,357.88 万元;(3)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44.94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8,109.99万元(不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799.3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965.7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共0.00 万元,用募投账户支付发行费相关进项税金额为265.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3700.0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松山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1901236196)、在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6990905671099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2年12月6日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769909056710999)已注销。

2021年11月8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东莞分行、长城证券、全资子公司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河源”)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3101337551),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1月12日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901013101337551)已注销。

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投资相关产品等进行现金管理。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6,909,465.6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将5,190.95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适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6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正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