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59 公司简称:上海亚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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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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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媛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7588号公司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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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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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以上相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 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参见“六、其他事项”。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参会确认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材料至现场。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57595726
(3)传真号码:021-57436020
(4)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7588号
特此公告。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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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微信小程序:上海亚虹投资者关系
● 会议召开方式:文字问答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17:00前登录上海亚虹投资者关系小程序或扫描“四、投资者参加方式”所示二维码,点击“我要提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5:00-16:0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 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5:00-16:00
(二)召开地点: 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微信小程序:上海亚虹投资者关系
(三)召开方式: 文字问答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孙力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谢佳维先生
财务总监:吴彬女士
独立董事:威震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包晗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上海亚虹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上海亚虹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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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上海亚虹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7595726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亚虹投资者关系”小程序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事务所的异议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务所相关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朱杰,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传方,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5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公司拟支付2024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74.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42.4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1.80万元(含税),上述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2023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此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审计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次更换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