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17 公司简称:惠泰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三)2021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肖岳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12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50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91,357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一)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十二)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19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358,663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三)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2024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和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成正辉先生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18,000股股票和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5,579股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戴振华先生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18,000股股票和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3,282股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暂缓办理。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送红股。2024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26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包括前述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成正辉先生和戴振华先生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应予以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息等事项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A类限制性股票(包括前述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成正辉先生和戴振华先生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A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201.6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01.64-2)/(1+0.45)=137.68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B类限制性股票(包括前述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成正辉先生和戴振华先生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B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181.1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81.16-2)/(1+0.45)=123.56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A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包括前述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成正辉先生和戴振华先生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下同)由268,000股调整为268,000×(1+0.45)=388,600股(取整),预留部分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56,625股调整为56,625×(1+0.45)=82,106股(取整);B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118,786股调整为118,786×(1+0.45)=172,239股(取整),预留部分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24,176股调整为24,176×(1+0.45)=35,055股(取整);其中,前述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成正辉先生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18,000股A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26,100股,5,579股B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8,090股,戴振华先生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18,000股A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26,100股,3,282股B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4,759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进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 本次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7,839,136.5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3,084,307.25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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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惠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净收益共计141.82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0,08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之“(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人民币82,745.13万元建设区域总部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人民币33,732.0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2日超募资金金额,最终投入金额以公司全部超募资金含孳息为准),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最终项目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区域总部中心项目的金额为31,311.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与调整的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在实施地点“湖南省湘乡市经济开发区湘乡大道009号地块(湘(2019)湘乡市不动产权第 0002959号《不动产权证书》)”及 “湖南省湘乡市经开区红仑大道545号地块(湘(2020)湘乡市不动产权第0009081 号《不动产权证书》)”上的基建项目已全部建成并投产,包含多层仓库、外包车间、立体仓库、灭菌中心、特殊工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及相关辅房,共计新增建筑面积15,959.20㎡。主销产品产能提升约3倍,已基本实现预期既定经济效益及目标。
注2: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共23个子项目,已有15个项目取得注册证并转产,5个项目正在注册审批中,1个项目正在临床实验阶段,2个项目正在注册检验阶段。
注3: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注4:区域中部中心承诺投入金额人民币33,732.02万元,系截止2023年12月12日超募资金金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投入金额以公司全部超募资金含孳息为准。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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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358,663股股份已于2024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66,861,357股增加至67,220,020股,注册资本由66,861,357元增加至67,220,02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26日实施完成,转增股本30,108,695股,公司股份总数由67,220,020股增加至97,328,715股,注册资本由67,220,020元增加至97,328,71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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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进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7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成正辉、戴振华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