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51 证券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4-2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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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中“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将本集团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2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公司累计和2024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对外担保12,459万元。除此外,没有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宏、杨国栋、段亚林
2、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为公司迁建现有重型卡车产能项目。该项目目前经过反复验证,已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由于该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周期长,同时受国内综合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有所放缓。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全部达产日期由2024年6月底延期至2026年12月。该事项详细内容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
3、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0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2条所列的重大事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4-2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4年8月21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刘正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董事赵尔相先生代为出席并予以表决;独立董事杨国栋先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段亚林先生代为出席并予以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琛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26)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844,542,052.0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8,509,989.47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92,080,972.00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结果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340,177,530.74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9)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30)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1)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2)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9、10、11审议并通过的公司相关制度及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在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33)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此次会议的相关议案。《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3-2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4年8月21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胜欣先生主持,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编制和审核上述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异议。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26)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844,542,052.0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8,509,989.47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92,080,972.00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结果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340,177,530.74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9)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30)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1)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2)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4-2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汇编》”),规定“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内容。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应用指南汇编》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应用指南汇编》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
《暂行规定》明确: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
2、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3、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4、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5、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
《应用指南汇编》规定: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中第1-4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中第5项会计政策的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4-3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2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111,600股新股。2021年上半年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68,111,6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9.8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01,308.79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70.4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138.33万元。
上述资金于2021年2月5日到位,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617056_J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置换及使用募集资金净额395,668.7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净额379,118.59万元,2024年半年度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净额16,550.2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16,868.8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6,868.83万元,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50,000.00万元)。相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G=A+B+C-D-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一步予以明确规定。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2月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等事项,均明确: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产品将于2024年8月26日到期,本金与收益将在到期后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116,868.8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6,868.83万元,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50,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全部达产日期由2024年6月底延期至2026年12月。详细内容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4-3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68,111,600股,每股发行价为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1,308.7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70.4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138.3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617056_J0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披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16,868.8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6,868.83万元,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50,000.00万元),募投项目累计已置换及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668.7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30)。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会有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3年10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后于2024年1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并购买了相应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等产品将于2024年8月26日到期,本金和收益将在到期后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对现阶段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将定期将现金管理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人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4-3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从金融机构购买风险低、本金安全且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
2、投资金额及期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自2024年7月1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限从金融机构购买风险低、本金安全且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同时,确保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资金来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投资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委托理财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定期将委托理财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4-33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在公司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公司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9:00一17:00(信函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50098
4、联系人:张欣、胡啸
联系电话:0531-58067586
邮箱地址:zhangxinkc@sinotruk.com、
huxiao@sinotruk.com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投票代码为:360951
投票简称为:重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如下:
■
注: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权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