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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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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付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27,642.05万元投资建设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并购买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合理性、可操作性,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综合能源项目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一期)

项目总投资金额:人民币27,642.05万元(含土地购置费用约2,813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情况的预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2、项目建设过程中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具体的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会对项目进展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尚需通过“协议”“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进行竞拍,土地使用权竞拍结果、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大力发展综合能源业务,进一步提高公司北京区域市场占有率,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未来”)为投资主体,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为北京市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提供供热、供冷及其他综合能源服务。该综合能源项目预计建设投资人民币27,642.05万元(含土地购置费用),项目将满足周边地块2025年临时供能需求,预计于2026年竣工并投入运行。同时,以京能未来公司为实施主体,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约2,813万元(最终以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购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西区生命谷范围内约1.0公顷的供热用地使用权,作为投资项目建设用地。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并授权京能未来公司经营层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的审批程序,深化项目规划设计、组织项目投资建设,办理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后续相关全部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主体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京能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英才南一街3号院1号楼3层302室

3、法定代表人:蔡卫东

4、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6、股权结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一期)。

2、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

3、项目规模:项目总的供能面积约为46.37万平米,其中B地块京张高铁以东区域供能面积约30.94万平米,F地块京张高铁以东区域供能面积约15.43万平米。通过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建设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的清洁能源中心,打造昌平区“低碳+”示范基地和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

4、项目建设内容: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超65%的多能耦合能源中心(主要冷、热源为地源热泵,结合水蓄能,同时耦合常规能源冷水机组/燃气锅炉进行调峰保障);市政管网(高温水、冷热水)及地埋管管网。

5、项目总投资:27,642.05万元(含土地使用权购置投入)

6、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全部为京能未来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7、项目建设周期:管网建设预计于2025年10月前完成;投资项目整体建设预计于2026年10月前竣工。

三、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2、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9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000782500906M

经查询,交易对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位置: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B地块CP01-0601-0008地块位于未来科学城西区生命谷范围内,具体四至为:东至CP01-0601-0009地块、南至规划郝庄子北街、西至CP01-0601-0072地块、北至CP01-0601-0007地块。

2、宗地面积:约1.0公顷

3、规划用地性质:U14供热用地

4、拟出让年限:50年

5、土地使用权购置金额:预计约2,813万元(最终以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四、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京能未来投资建设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综合能源项目(一期)并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是公司为实现“以供热为依托,行业一流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发展目标,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领域的积极探索尝试。本项目聚焦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三城一区”主平台之一的未来科学城,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提供供热、供冷及其他综合能源服务,有助于丰富公司的新能源技术储备、加速公司从传统热力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的转型,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是基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资产配置优化所做的决策,但投资项目在经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变化等风险,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额、投资期限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项目预计投资额、投资期限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项目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项目的实施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环境、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项目建成后预计获得的损益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京能未来尚未取得上述投资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尚需通过“协议”“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取得,能否竟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最终成交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购买土地使用权后尚需履行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办理相关证件等相关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有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来,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初始确定为成本计量模式,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二)变更日期

2024年6月1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摊销。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不对其计提折旧或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发生毁损,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若相关资产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导致其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合理性、可操作性,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