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23 公司简称:百合花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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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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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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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4-039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立荣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截至2024年8月22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能满足,决定对第三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4-043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花”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王振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振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振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王振炎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振炎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陈丝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陈丝雨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五路1768号
联系电话:0571-82965995
联系邮箱:csy@lilychem.com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陈丝雨女士简历
陈丝雨,女,199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年加入公司,任职于证券事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丝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陈丝雨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4-042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以上议案内容,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向陈立荣先生共1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36,200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9.2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199,764.00元。
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24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2,160,476.00元增加至人民币417,496,676.00元。公司将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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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4-040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委托授权代表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宣勇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定期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12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4-046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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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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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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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4-045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合花”)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2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8,972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1,128,972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17,496,676股减少至416,367,70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17,496,676元减少至416,367,704元。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二、关于公司本次减资无需召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的规定,公司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减资的情形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此,公司及债券持有人无需就此次减资召集并召开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2024年8月23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
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五路1768号
2.申报期间:2024年8月23日起45天内(工作日:9:30-11:30;13:00-17:00)3.联系人:王迪明
4.电话:0571-82965995
5.电子邮件:wdm@lilgroup.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4-044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2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8,97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得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4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实际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25,200股。
6、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12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工作,授予实际登记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0,000股。
8、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考核通过,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2021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03名激励对象的第一期1,090,08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暨上市相关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考核通过,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2021年度激励计划预留授予20名激励对象的第一期8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暨上市相关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2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898,68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2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8,972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2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128,972股
(三)回购的价格
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1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7,725,2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431,300.0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5月25日实施完毕。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7,945,2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383,560.0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1日实施完毕。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23年6月21日的公司总股本317,046,52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579,769.20元,转增95,113,95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412,160,476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26日实施完毕。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4年3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412,160,47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1,824,071.4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度利润分配、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2023年度利润分配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已由个人代收,因此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需扣除发放对应现金股利,故公司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如下:
1、对于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102名激励对象,回购4.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对于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20名激励对象,回4.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若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实施其他权益分派方案,则回购价格需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为5,844,778.68元(含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及上述回购注销所涉及的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128,972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17,496,676股减少至416,367,704股。
单位:股/%
■
注:
1、上表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为截至2024年8月22日的公司股本情况。
2、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12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